余姚市医疗救助申请途径及申请流程 | |
途径一:即时救助 申请流程:救助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或定点零售药店 (仅指外配处方药)配药发生的规定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刷医保卡报销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补偿后的个人自负和个人承担部分费用,同时实现“一站式”实时医疗救助。 途径二:医后救助 申请流程: 1、3+N“一站式”救助 因各种原因未在定点医疗机构刷卡结算基本医疗保险费用 的救助对象,可在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窗口或余姚市行政服务大厅一楼B区医保窗口申请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3+N“一站式”救助。 2、单纯医疗救助: 下列各类救助对象产生的符合救助政策的医疗费用申请医 疗救助的,需提供本人社保卡、定点医疗机构发票、费用汇总清单、出院小结(门诊病例)的原件(或复印件)、医保费用结算单等相关资料到乡镇街道社务办或余姚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B区医保窗口111号救助专窗申请救助(注意:1、代办的,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2、就医资料提交复印件的还需原件收取单位盖章)。 (1)已完成基本医疗费用报销,同时符合救助政策但未申请医疗救助的医疗费用; (2)未参加医疗保险的本市户籍的救助对象产生的符合救助政策的医疗费用; (3)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对象在宁波大市外定点医疗机构产生的符合医保规定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 (3) 纳入宁波市医疗支出型贫困家庭低保、重病单人户低保、低边的因病致贫对象,提出申请前12个月内的住院个人自负和个人负担的医疗费救助; (4)文件规定的其他各类单纯救助费用,如艾滋病、罕见病等。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