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73018549X/2021-62428 | 内容分类: | 政府建设 |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发布日期: | 2021-11-15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责任处室: | 市政务服务办公室 |
| 我市发放首张不动产电子证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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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切实提高群众企业办事的便捷度和满意度,今年以来,市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服务窗口积极探索“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服务,目前,我市首张不动产权电子证书已正式发放,标志着我市不动产登记发证正式进入了电子证照时代。 与传统的不动产权证书人工缮证模式相比,不动产权电子证书不仅省略了单独打印、贴图、盖章等繁琐步骤,而且可通过系统自动生成、快速打印,仅需几秒钟即可快速获得,极大地节约了群众和企业的时间成本,提高了不动产登记服务的工作效率。同时,不动产权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使用电子证书避免了伪造纸质证书带来的交易风险,且电子证书还便于随时随地进行在线查询、下载和打印,此举切实增强了群众企业办事的灵活性和便捷度。目前, 群众企业在办理不动产登记时开通电子证照模式的,可通过登录浙里办APP“不动产浙里登”中的“电子权证”选项实现自助查询。 此次发放的不动产权电子证书是我市继推出不动产抵押登记电子证明之后的又一创新举措,下一步,市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服务窗口将继续深化不动产登记“数字化”建设,积极推广应用不动产权电子证书,全面提升窗口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为群众和企业提供更加优质、便捷、高效的不动产登记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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