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自然资源专项收入征管和专项资金、基金的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财务及国有资产监管。负责部门预决算、国库集中支付以及督促项目经费使用的绩效评价。负责开展系统招投标和内部审计工作,对下拨的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进行检查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