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管理中心,2008年3月正式成立,为市政府直属的正科(局)级事业单位。余姚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责为: 一、配合执行上级有关房屋征收(拆迁)管理工作的方针 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市政府发布的房屋征收(拆迁)实施办法。 二、组织指导乡镇、街道等征收(拆迁)实施单位认真履 行市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拆迁)职责、任务。 三、负责制定房屋征收(拆迁)计划和安置房建设计划。 四、协助审查房屋征收(拆迁)补偿方案。 五、配合监督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协议的签订、履行和 房屋征收(拆迁)资金的支付,负责对安置房实施统一调配。 六、负责对房屋拆迁、评估、审计相关中介机构实施管理 考核,督促房屋征收(拆迁)相关中介机构依法履职。 七、负责房屋征收(拆迁)政策的起草和解释相关工作, 协调处理房屋征收(拆迁)中有关问题。 八、牵头编制全市城中村改造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落实 城中村改造年度计划的督促、检查与考核,并做好向上对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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