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市长奚明主持召开市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市领导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魏利民、市政协副主席周银燕应邀参加会议。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余姚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会议指出,户籍制度改革事关全市改革大局,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必须高度重视,积极推进。会议要求,要坚持以人为本,保障好城乡居民和农村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的合法权益,科学规划、因地制宜,推进我市人口合理布局,到2020年,基本建立新型户籍制度,加快形成城乡经济发展一体化新格局;要进一步明确户口迁移政策、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完善居住证制度和人口信息管理制度,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要切实加强领导,大力宣传户籍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积极营造户籍制度改革的良好氛围。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余姚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试行)》。会议指出,规范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工作,对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预防和减轻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及造成的危害,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会议要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要遵循“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统一发布、及时高效”的原则,建立市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形成互联互通的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和联动工作机制;要加强预警信息发布工作的统一协调,加强预警信息发布系统的资源整合和维护管理,确保预警信息发布工作落到实处。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加强乡镇街道国有集体企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会议指出,加强乡镇(街道)国有集体企业资产管理,对于完善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确保乡镇(街道)国有集体企业资产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具有重大意义。会议要求,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负责所属企业的监督管理,所属企业要承担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同时,要加强监督考核,严格《暂行办法》的贯彻落实。
会议还审议了《余姚市““十三五””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全面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及进一步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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