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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江街道2020年临时救助专项治理工作 实施方案

为助力决战决胜脱贫攻坚,进一步提升社会救助治理水平,根据宁波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社会救助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余姚市民政局《2020年余姚市进一步推进社会救助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街道实际,现就进一步推进兰江街道社会救助专项治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重点

根据宁波市民政局、余姚市民政局社会救助专项治理工作部署,结合市纪委监委集中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有关工作要求,今年社会救助专项治理重点聚焦以下7个方面:

(一)低保政策执行情况。检查《余姚市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余政发〔2017〕36号)、《余姚市医疗支出型贫困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余民社〔2017〕106号)、《关于规范以单人户纳入低保和实施低保低边渐退期有关事项的通知》(甬民发〔2019〕63号)等政策执行情况。检查是否将符合低保条件的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和低边家庭中的重病、重残对象及时纳入低保;是否落实低保、低边一年渐退期政策;是否存在“漏保”、低保金“缺斤少两”等低保政策执行不到位问题;是否及时开展低保动态管理。

(二)临时救助政策落实情况。检查《余姚市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实施办法》(余民发〔2015〕55号)和《关于落实<浙江省发展改革委等七单位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价格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甬民发〔2020〕12号)等政策落实情况。检查是否依规开展临时救助,将返贫人口和存在致贫、返贫风险人口纳入临时救助范围;是否依规使用临时救助备用金;是否依规及时足额发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价格补贴。

(三)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情况。检查《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余政办发〔2019〕58号)等政策落实情况,检查是否将符合特困标准的人员及时纳入特困供养范围,对有机构供养需求的特困人员及时安排入住;对特困人员是否依规开展生活自理能力评估;对散居特困供养人员是否按照基本生活标准足额发放保障金,并签订委托照料服务协议以及委托照料服务落实情况。

(四)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认定情况。检查《宁波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认定办法》(甬民发〔2020〕18号)执行情况。检查是否依规对社会救助家庭按照家庭收入、财产核算、刚性支出开展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认定工作;是否按照救助类别分类核定社会救助对象准入标准;是否落实社会救助家庭收入和财产免计的优惠政策;是否实现低收入农户与低保边缘户认定标准“两线合一”。

(五)因疫致贫返贫群众兜底情况。检查《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关社会救助工作的通知》(甬民电〔2020〕2号)等文件的落实情况。检查疫情期间是否有效兜底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及时足额发放各类社会救助金;是否分类施策做好困难外来人员临时救助与安置工作;是否落实“六必访”对象探访服务工作;是否开展困难群众摸排,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救助范围。

(六)社会救助资金监管情况。检查《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社〔2018〕103号)监管落实情况。检查社会救助发放资金与省大救助信息平台资金是否一致;困难群众救助保障资金末端落实情况和资金保障情况;是否依规通过银行业金融机构直接发放给受助对象等问题。

(七)社会救助工作作风情况。检查是否存在社会救助经办中不担当、不作为、脸难看、事难办等问题;是否落实社会救助申请“一证通办”;审核审批是否存在主体责任不落实、效率低下等问题;是否存在复核不及时、入户调查不深入等问题;是否规范设置和公开社会救助投诉举报电话,举报电话是否真实有效;是否存在当地黑恶势力介入和干预社会救助工作的现象。

二、工作部署

(一)部署安排阶段(5月10日前)

于5月10日前出台兰江街道社会救助专项治理工作具体行动方案,建立《2020年社会救助专项治理工作台账》,按季度更新并及时上报市民政局。

(二)自查自纠阶段(5月-8月)

6月底前全面自查社会救助经办中是否存在不担当、不作为、脸难看、事难办等问题;社会救助业务经办方面是否存在不合规情况;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物价补贴等社会救助资金是否依规及时足额发放到位。联合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指导村(社区)完成对尚未纳入低保、低边、特困的低收入农户以及因疫致贫返贫家庭的全面排摸工作,做到“应救尽救”。

对照治理要点,全面查处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同时对前两年低保专项治理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重点查看各项整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列入整改的问题是否按期解决,整改效果群众是否认可。通过自查自纠整改,建立《2020年社会救助专项治理问题和整改清单表》,明确整改完成期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于8月5日前上报市民政局。

(三)整改规范阶段(9月-10月)

全面梳理自查、督查中发现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严肃查处,彻底整改。深刻剖析典型案例,认真查找原因,举一反三,找准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中的风险点、薄弱环节和监管盲区,制定针对性的整改措施。要立足建立健全社会救助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完善相关制度,于10月16日前报送社会救助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社会救助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主要抓,业务部门主动抓。要层层分解任务,层层传递责任,层层制定措施,确保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对于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形成上下联动的快速响应机制,切实提高群众诉求的回应效率。

(二)加强监督力度。加强对我街道各村、社区社会救助专项治理工作的指导,推动社会救助专项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大社会监督力度,坚决查处损害困难群众利益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做到“零容忍”。

(三)加强宣传总结。及时总结、提炼、学习社会救助专项治理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积极宣传社会救助工作成效,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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