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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24074443/2020-35307 内容分类: 本单位文件
文件编号: 余自然资规发〔2020〕14号 生成日期: 2020-04-2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责任处室: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余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第51个“世界地球日”活动宣传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各基层所:

今年4月22日是第51个世界地球日,为进一步宣传我国自然资源国情国策国法、引导社会公众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切实做好我市今年“地球日”宣传活动,特制订本方案。

一、 活动主题

珍爱地球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二、 活动形式

1.召开生态保护红线调整优化座谈会。通过召开生态保护红线调整优化会议,坚持底线思维,科学划定落实生态保护控制线,优化生态保护红线的合理性,梳理应划尽划情况及矛盾冲突情况,为我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打下基础,为生态保护和社会发展提供科学支撑。

实施时间:2020年3-4月

责任单位:生态修复与耕地保护科

配合单位:基层所

2.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局机关、基层所须悬挂1条以上宣传横幅、标语或设立一块“地球日”广告牌。

实施时间:2020年4月

责任单位:办公室、基层所

3.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活动。通过局微信公众号、信息公开网站、报纸等媒介,广泛宣传野生动物保护相关内容;向全市市民发布野生动物保护倡议书;联合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在菜场、农家乐等重点场所张贴宣传海报,在全市21个乡镇(街道)、社区悬挂宣传横幅、设立主题广告牌。

实施时间:2020年3-4月

责任单位:林业科

配合单位:政策法规科、森林公安局

4.开展森林防火月相关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短信、宣传牌、横幅标语等形式,不断增强群众森林防火意识,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社会氛围。

实施时间:2020年4月

责任单位:森林公安局

5.开展自然资源科普宣传活动。一是开展“我为大自然代言”公益短视频征集活动。围绕地球日主题,发动广大干部职工制作短视频,大力宣传展示近年来我省在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创新举措和成果、开展自然资源科普宣传的有效经验和做法;二是开展地球日知识竞答活动。微信公众号推送竞答链接,开展“关于地球日,你了解多少?”线上竞答活动。通过以上活动引导公众树立“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更加保护自然、珍爱地球。

实施时间:2020年4月

责任单位:组织人事科

三、 活动要求

(一)精心组织,加强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策划,周密部署,统筹安排,加强对宣传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增强宣传意识,切实抓好第51个“地球日”宣传活动。向公众宣传保护自然资源国情国策,普及保护自然资源新理念、新方法和新技术,引导全社会节约集约利用资源。

(二)创新方式,注重实效。要丰富宣传活动载体,探索开展有新意、形式活、影响广的宣传活动。注重宣传效果,创新宣传手段,拓宽宣传渠道,增强宣传工作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影响力,提高社会的关注度和参与度。

(三)加强防范,确保安全。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活动的各项组织协调工作,要加强安全保卫措施,认真制定预案,严防在活动期间发生安全事故及群体性事件。

(四)及时反馈,认真总结。各单位要落实好各项宣传工作,于4月25日前将“地球日”主题宣传活动情况阶段性总结、统计表及活动照片(1-2张,配文字说明),以电子文档形式报办公室。

联系人:戚秋莹,联系电话:62704142

 

余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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