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生态环境部门试点生猪养殖环评告知承诺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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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做好生猪养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服务,促进生猪生产加快恢复,宁波市生态环境局余姚分局持续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深入推进生猪养殖项目环评“放管服”改革。 针对当前生猪生产形势,宁波市生态环境局余姚分局加大改革力度,创新环评管理思路,进一步深化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相关要求,精准发力,推动生猪养殖项目尽快落地。市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窗口全力做好了生猪养殖项目环评服务工作,符合要求的年出栏量5000头以下的生猪养殖项目全面实施在线填写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无需办理环评审批。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加快生猪养殖项目落地见效、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的重大举措,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对年出栏量5000头及以上的生猪养殖项目,试点环评告知承诺制,具体流程如下:对建设单位提交的符合要求的告知承诺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申请书、环境影响报告书文本、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删除不宜公开信息的说明、公众参与说明等申请材料并依法完成相关公示后,可不经评估、审查直接做出审批决定,并公开审批结果。 市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窗口将进一步提升服务意识,指导生猪规模养殖企业依法规范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开展环评告知承诺制试点,对虚假承诺或不落实承诺内容的,依法进行处理,加强对实行告知承诺制项目环评质量的复核,加强对项目环评的质量管理,指导环评机构加强对生猪规模养殖企业的服务。 请各生猪规模养殖企业根据生猪养殖主管部门的指导意见,积极推进粪污资源化利用,持续推动生猪养殖绿色发展,促进生猪养殖的同时,共同落实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要求。(余姚市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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