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保局从严监管退热止咳药品销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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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热、止咳药品的进、销、存数量能否对得拢?买这类药的人有没有全部登记和测量体温?”2月3日,市医疗保障局相关工作人员在世南西路同济堂药品零售连锁有限公司下菱店检查时问该店的负责人。 为阻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传播,市医保局从严落实省医保局、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建立疫情防控期间零售药店购买发热、咳嗽药品人员信息登记报告制度的通知》,以及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宁波市医保局下发的《关于要求全市零售药店报送购买适应症含“发热”内容药品人员信息》等两个文件通知,进一步扩大疫情排摸覆盖面,精准掌握发热咳嗽后未去医疗机构而选择药店购药人员的信息,防患于未然。 当天上午,市医保局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分两组抽查我市部分零售药店,查看省、市两级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检查组重点检查了零售药店是否对每一位前来购药的顾客进行体温测量,对购买适应症含“发热”“咳嗽”内容药品的人员是否进行完整的信息登记;了解掌握发热人员的信息是否第一时间落实到属地辖区或责任单位。 据悉,自1月27日起,市医保局严密布防,联防联控,配合市场监管局严格监控药房的体温测量及相关药品和医疗用品的售价,并加大检查力度,为疫情防控做好相应的物资保障工作。此次检查,是医保局主要领导自1月30日后再次带队深入零售药店实地检查。 “从抽查的情况来看,各零售药店自1月31日文件下发起,都能对发热咳嗽来店自行购药的患者进行详细登记,并及时上报,为疫情信息排摸提供了重要依据。”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要求,全市各零售药店一定要强化主体责任意识,严格按要求实行发热咳嗽药品购买登记报告制度,当好疫情防控的“排摸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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