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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97276X/2020-50242 内容分类: 本单位文件
文件编号: 余教〔2020〕164号 发布日期: 2020-12-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责任处室: 市教育局
余姚市教育局关于开展第二批中小学劳动教育示范学校(实践基地)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直属学校、乡镇(街道)教辅室、中小学: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精神,根据《关于加强中小学劳动实践教育的实施意见》(余教〔2019〕39号)要求,决定在全市开展第二批中小学劳动教育示范学校(实践基地)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范围

余姚市劳动教育示范学校评估范围为:全市中小学校。

余姚市劳动教育实践基地评估范围为:能为中小学生提供劳动教育实践的中小学校、企业或社会实践基地等单位。

二、评估基本条件

(一)管理规范。重视把劳动教育作为人才培养目标的有机组成部分,对学生的劳动教育有顶层设计,对各年级学生的劳动教育有系统规划。

(二)工作有序。把劳动教育纳入教育教学计划,特色项目有教育教学方案,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绩效评估机制,有相关方面的政策支持。

(三)保障有力。确保开展劳动教育的时间,师资、经费、场地、设备等落实到位,加强对劳动教育教师的培训,不断提高劳动教育教学质量;因地制宜,加强劳动教育场地建设。

(四)特色鲜明。能够利用本区域自然人文环境和历史传统等资源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管理机制、课程实施、教育方式、工作模式、活动开展、师资队伍和实践基地建设等方面形成一定的特色,积累一定的经验。

三、评估名额安排

第二批拟评估确认10所左右余姚市劳动教育示范学校、5个左右余姚市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各城区四街道教辅室可向市教育局推荐2所左右余姚市劳动教育示范学校候选学校、2个余姚市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候选单位,其他乡镇(街道)教辅室1所余姚市劳动教育示范学校候选学校、1个余姚市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候选单位,市直属学校可直接推荐劳动教育示范学校候选学校、1个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候选单位。2021年起推荐申报宁波市级及以上劳动教育示范校、劳动教育实践基地,需在余姚市级的基础上逐级申报。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申报学校(单位)要根据《关于加强中小学劳动实践教育的实施意见》(余教〔2019〕39号)要求,认真总结劳动教育的经验,填写申报表(见附件1)、汇总表(见附件2)。各中小学(单位)要在2020年12月30日前完成申报,电子稿和纸质稿请教辅室和直属学校加盖公章后报送市教育局教研室,联系人:罗建平,电话:13116633901,电子邮箱:565529465@qq.com。

(二)认定。市教育局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实地考察评估,确定示范学校(实践基地)名单,并予以公布。

五、评估工作要求

加强劳动教育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举措,各乡镇(街道)教辅室、中小学(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推荐,从培育项目着手,以推动建立课程完善、资源丰富、模式多样、机制健全的劳动教育体系为目标,挖典型、树示范,以点带面,全面推动我市学校劳动教育规范化、家庭劳动教育日常化、社会劳动教育多样化,形成协同育人格局。教育局联系人:武海彬,联系电话:62825621。

       附件:1.余姚市中小学劳动教育示范学校(实践基地)申报表

           2.余姚市中小学劳动教育示范学校(实践基地)推荐汇总表 

           3.余姚市劳动教育示范学校评估细则(试用)

           4.余姚市劳动教育实践基地评估细则(试用)

 

余姚市教育局

2020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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