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陆国栋请求辞去余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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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27日余姚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因挂职期满,陆国栋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辞去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及《余姚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等有关规定,余姚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陆国栋辞去余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报下一次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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