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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975354/2020-45036 内容分类: 本单位文件
文件编号: 陆党发〔2020〕58号 发布日期: 2020-10-2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责任处室: 陆埠镇
关于做好村(居)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

各行政村(居)、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党组织:

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和工作安排,全镇将统一开展村(居)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高质量做好村(居)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陆党发〔2020〕57号)精神,扎实做好我镇村(居)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村(居)党组织换届工作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组织建设和村(社区)换届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规定,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宁波市委、余姚市委以及镇党委有关村(居)组织换届的部署要求,紧扣村(居)组织换届“五好”“两确保”目标,旗帜鲜明地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整个换届工作始终,以选优配强村(居)党组织班子为重点,充分发挥党组织在村(居)组织换届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切实提升村(居)党组织组织力。

村(居)党组织班子成员职数一般为3至7人,具体职数按照《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确定,突出“德、能、公、法、廉”要求,按照《关于在村(社区)组织换届中严格把握候选人(自荐人)资格条件的通知》(余组通〔2020〕4号)执行,严格准确把握候选人(自荐人)“四过硬”“五不能”“六不宜”资格条件,有关年龄、学历等要求按照《关于全面深入开展村社换届前期准备“十大行动”的通知》(余组通〔2020〕18号)执行,推动新一届村(居)党组织班子结构功能“双优化”。

二、村(居)党组织换届工作程序步骤

村(居)党组织换届选举采用“两推一选”的方式,选举时应先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委员会委员,再由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如不设副书记的村党组织只选举产生书记)。村(居)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从2020年10月中旬开始至2020年11月初结束。

(一)准备发动阶段

1.建立组织。建立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的换届工作领导小组,成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组建由镇领导带队的联村(居)指导组。

2.制定方案。根据党内有关规定和上级精神以及镇党委工作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换届工作实施方案和日程安排。

3.进行动员。召开动员会,明确开展村党组织换届选举的方法、步骤和纪律。

4.培训骨干。对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联村(居)指导组成员和各村(居)党组织负责人进行换届选举业务培训,明确每个阶段的工作任务。

5.进村指导。联村(居)指导组搞好调查摸底,掌握各层面人员的思想动态,帮助指导各村(居)党组织建立村(居)党组织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

1.确定群众代表(各界代表)。村党组织换届参加推荐的群众代表一般从下列对象(非党人员)中确定:村委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村经济合作社成员及村后备干部,村民代表,本村各级人代表、政协委员,村各类群团组织负责人,村退职老干部,村辖区内两新组织负责人,种养殖大户等。居委党组织换届参加推荐的各界代表一般从下列对象(党组织关系不在本居委的党员或非党人员)中确定:居委会成员,居民代表,本居委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驻居单位党组织代表,在职党员代表,各类群团组织负责人等。同时,注重吸收困难群体等各个层面群众代表参与推荐。参加推荐的群众代表(各界代表)人数可根据村(居)规模大小分档确定,1000户以下的村,一般不少于30人;1000户及以上的村,一般不少于50人。规模较小的村(居)可采取以户为单位的推荐方式,扩大推荐范围,不断增强党组织在广大群众中的凝聚力、影响力和号召力。

2.公开任职条件。在推选前向党员群众公开村(居)党组织班子成员的资格条件、任职条件(包括年龄、文化程度、政治素质、综合能力等)和职数职位。

3.做好党员和群众推荐。村(居)召开由全体党员和群众代表(各界代表)参加的民主测评和民主推荐会。会议开始前,印发本村(居)符合候选人任职资格条件的党员名册,组织全体党员签订纪律承诺书。会上,在指导组组长动员、村(居)党组织班子进行集体和个体述职的基础上,党员和群众代表(各界代表)对现职村(居)党组织班子和成员进行评议,并推荐新一届村(居)党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党员和群众代表(各界代表)参加的民主测评和民主推荐会,可以合并召开,也可以分两次召开。合并召开的,党员推荐票和群众代表(各界代表)推荐票应区分开来,分别进行统计;分两次召开的,一般应先召开党员大会,再召开群众代表(各界代表)会议,分别进行测评和推荐。

4.做好镇党委推荐。镇党委按照不低于村(居)党组织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推荐新一届村(居)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将名单通报给村(居)党组织。

5.确定考察对象并组织联审考察。镇党委指导村(居)根据测评和推荐情况,根据实际工作和班子结构需要,在应选名额2倍范围内,按照不低于村(居)党组织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酝酿确定新一届村(居)党组织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考察对象,并经镇级初审、市级联审后组织考察。现职村(居)干部民主测评“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的,不得列为候选人。经审查,凡属于“五不能”情形的人员,一律不得作为候选人;凡属于“六不宜”情形的人员,原则上不列为候选人。若属需要任职回避的人员被同时推荐为候选人初步人选的,按照推荐票多少和候选人条件,确定其中1人为候选人。

6.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根据镇党委反馈意见,村(居)党组织召开委员会会议,研究确定新一届村(居)党组织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在村(居)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后,报镇党委审批。全面推行镇党委与候选人预备人选集体谈话制度,通过签订纪律承诺书等方式,引导他们合法正当有序参与竞选。

7.组织正式选举。召开村(居)党员大会:(1)通过《选举办法》;(2)通过村(居)党组织委员候选人名单;(3)村(居)党组织委员候选人发表竞职演说并作出竞职、干事和辞职承诺;(4)选举产生村(居)党组织委员;(5)新一届村(居)党组织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6)新当选的村(居)党组织书记作表态发言。

8.审批发文和选举结果公告。镇党委根据各村(居)选举结果,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后,逐个审批发文,并在村(居)范围内公告新一届党组织班子成员名单。

(三)总结培训阶段

1.进行任职谈话。由镇党委对新一届村(居)党组织班子成员进行一次任职谈话,明确分工和岗位职责,提出相关工作要求,并做好落选人员的思想工作。

2.健全组织网络。各村(居)党组织根据自身实际,及时做好下属“前哨支部”的设置调整和相关选举工作,合理划分党小组并选配好党小组长。

3.理清工作思路。新一届村(居)党组织班子结合本村(居)实际,及时制订任期工作目标,修订完善相关制度。

4.及时总结培训。认真总结村(居)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做法经验,按照《浙江省村(社区)组织换届档案管理办法》规定,做好相关资料整理归档工作。换届选举工作整体结束后,按照分级培训的原则组织培训,村(居)党组织书记由市委统一培训,其他班子成员由镇党委负责培训。

三、村(居)党组织换届工作组织领导高质量完成村(居)党组织换届工作,是做好村(居)民委员会、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村经济合作社换届工作的重要基础,是全面实现“一肩挑”的关键之举。各村(居)要增强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村(居)党组织换届工作作为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头等大事,旗帜鲜明地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大胆引导党员群众正确行使民主权利,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规定,精密设计选举流程,严格把好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建议人选确定和大会选举等关键环节,严谨规范开展换届选举工作。要以深化推行农村党员联户“联六包六”工作法为契机,多渠道、多形式地听取基层党员群众的意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群众积极参与村(居)党组织的换届选举工作,把党员群众的注意力从“选什么人当官”引导到“选什么人干事”上来,有效提高换届选举知晓率、参与率,为选优配强村(居)党组织班子夯实基础。要大力宣传“一肩挑”“十严禁”“十不准”换届政策和纪律要求,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组织、公安机关作用,严厉打击拉票贿选等违纪违法行动,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中共陆埠镇委员会

                                                                                                                                     2020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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