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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局窗口1月起实施《外商投资法》

发布日期:2020-01-07 14:07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政府服务办 字号:[ ] 保护视力色:杏仁黄秋叶褐胭脂红芥末绿天蓝雪青灰银河白(默认色)

近日,市商务局就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发布公告,全文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自2020年1月1日起,不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无需向商务主管部门申请备案。如2019年12月31日前已在市场监管部门办理设立或变更登记,但尚未办理外商投资企业设立或变更备案的,或已通过开办企业“一口办理”申请设立登记但尚未办结的,仍可通过外商投资综合管理系统(网址:wzzxbs.mofcom.gov.cn)办理备案。

2、自2020年1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变更事项,应当通过网上企业登记系统进行初始、变更报告;外国投资者或者外商投资企业每年应当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年度报告。(商务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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