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分局窗口组织学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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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修订印发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 130—2019)(以下简称《规划环评导则 总纲》),这是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衔接区域 “三线一单”,推动“放管服”改革,规范和指导规划环评工作的重要举措。市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组织窗口工作人员对《规划环评导则 总纲》进行了系统学习。 《规划环评导则 总纲》修订坚持以促进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坚持问题导向和成果导向,在现状调查、影响预测与评价、规划优化调整建议等方面进行了优化,提出了与“三线一单”的具体衔接要求。修订后导则更具操作性和引导性,可切实发挥规划环评在产业定位、布局、规模、时序等方面对规划的优化调整作用,有力推进各项环境管理要求落地。 《规划环评导则 总纲》将于2020年3月1日正式实施,可为规划编制机关组织开展规划评价工作提供有力指导,对促进区域绿色、高质量发展发挥积极作用。(市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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