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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会公告(余自然资规听[2019]39号)
发布日期: 2019- 07- 10 09: 53 浏览次数: 字体:[ ] 信息来源: 余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我局决定于201989日上午10时在余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楼会议室对梁堰路西侧、石姥山路北侧地块等24个项目涉及余姚市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方案事项依职权举行听证会。

欢迎符合下列须知要求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申请参加听证会的,请在201982日前向余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书面申请。

参加本次听证会须知:

1.符合下列条件的余姚市皇山桥村、丰杨河村、古路头村、方桥村等的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申请参加听证会:

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在余姚市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涉及村居住的公民;

在余姚市中心城区依法登记成立且与此次规划实施有利害关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注意事项:

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忠于事实,实事求是地反映意见,遵守听证纪律。

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准时参加听证会,逾期不到场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听证。

特此公告。

联系人:张子衡

联系电话:0574-62700900

余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〇一九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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