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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市0574-YY-YM-04编制单元(城西工业园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批前公示
发布日期: 2019-03-22 11:15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深化落实市域总体规划,科学指导城市建设,我城西开发建设指挥部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开展了《余姚市0574-YY-YM-04编制单元(城西工业园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的编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该规划编制历经调研、方案对接、研讨和修改完善等多个阶段,并经部门和专家的论证评审,已形成规划草案。为使规划更加科学合理,现将该规划草案进行批前公示,诚请广大市民谏言献策。

公示时间为2019年3月22日起至2019年4月20日,共30天。广大市民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

传真号:0574-62662900

电子邮箱:ghj@yy.gov.cn

通信地址:余姚市阳明街道丰乐村委南首市城西开发建设指挥部、余姚市南兰江西路288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邮编:315400

咨询电话:0574-62808172、0574-58122269


余姚市城西开发建设指挥部 

余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二日














《余姚市0574-YY-YM-04编制单元(城西工业园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草案)


01、规划总则

1.1背景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确定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为用地规划管理的最直接依据,是城乡建设的法定依据。

为应对舜宇集团及光电小镇开发建设需求,保障本城西工业园的开发建设,余姚市城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特组织编制《余姚市0574-YY-YM-04 编制单元(城西工业园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对原控规《余姚市0574-YY-YM-04 编制单元(城西工业园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作局部调整,为下一步规划实施提供法定依据。

1.2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余姚市域总体规划(2017—2035)》

3)《余姚中心城区规划(2008—2030)》

4)《余姚市0574-YY-YM-04编制单元(城西工业园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

5)《余姚市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17-2035)》在编

6)《宁波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7)《宁波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规定》

8)其他各类相关规划

9)其它相关的专项规划、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规划文件等。

1.3规划原则

1)承上启下原则

深化落实《余姚市域总体规划(2017—2035)》和《余姚中心城区规划(2008—2030)》、及《余姚市0574-YY-YM-04编制单元(城西工业园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等相关规划的思路,在规划布局、空间关系、开发指标、配建设施、景观组织等方面细化、优化上层规划。

2)区域联动原则

规划进一步处理好与周边区域的互动和整合,构建大余姚中心城区框架。

3)彰显特色原则

按照推进新型城市化的要求,以全面提升城市品质、完善城市功能为指导,深度挖掘和塑造园区特色,进一步提升城西工业园的整体形象。

4)面向操作原则

以规划实施和园区建设为主导,围绕实际工作需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现状资源等要素紧密结合,提高土地利用率,面向实际操作。

1.4规划范围

本次调整范围与《余姚市0574-YY-YM-04编制单元(城西工业园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 》规划范围保持一致。具体范围为东至食禄桥江及东侧局部、南至61省道、西至南北大通道、北至杭甬客运专线,规划面积约6.3平方公里。

1.5规划期限

本规划确定的规划期限与《余姚市域总体规划(2017—2035)》保持一致,规划基准年为2018年。

1.6规划成果

本规划调整成果包括法定文件、技术管理文件、附件三大部分。法定文件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法定控制内容,包括法定文本和法定图件;技术管理文件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技术控制内容,包括技术管理文本、图纸和图则;附件是对规划内容和规划过程的必要补充和说明,包括研究报告、规划编制与修改情况说明等。

1.7法律效力

本规划经余姚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生效,并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本规划由余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解释。

1.8其他规定

规划实施和管理中一般应遵守技术管理文件的规定,在特殊情况下按照技术管理规定进行管理。02、功能定位、发展目标、控制规模和规划结构

02、功能定位

余姚城区西拓的重要片区,山水特色生态型产业园区。

03、规划布局

3.1规划结构

规划形成“两轴一带、一心六片”的格局。

两轴:依托肖朗路和通环路形成整个园区的产业发展轴。

一带:指沿食禄桥江形成园区滨水景观轴,并向西江延伸。

一心:指位于园区的公共中心。

六片:由园区主要道路和河道分隔形成的六大功能区块。

3.2用地规划

居住用地与人口

1)居住用地规划布局

规划居住用地31.40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5.00%。

新开发的居住地块应以开发多层结合高层住宅为主,高层建筑以点式高层为主。

2)商住混合用地规划布局

调整后商住混合用地54.71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8.71%。混合用地按照商业和居住各占50%计算。

3)规划人口

规划居住人口2.72万人。

3.2.2工业用地

规划工业用地219.8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34.98%。

规划工业研发用地5.21公顷,兼容一类工业及科研用地。位于丰悦路以北,食禄桥江以西地块。

规划一类工业用地分为两部分,北部组团位于大施巷路以东,丰茹路以北,南部组团位于丰立路以南、孝义堰路以东。规划用地面积140.53.95公顷。

规划二类工业用地主要布局于规划片区西侧。规划用地面积74.06公顷。

由道路分隔,每块工业用地大小引导在3左右,在招商引资过程中,可以结合实际需求进一步优化。

工业用地可兼容一般仓储用地。

3.2.3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本区的公共设施配置主要面向本区企业和本区居民。

1)文化设施及体育设施用地

规划文化设施用地约0.82公顷。位于大施巷路东侧、通环路北侧,较原控规1.55公顷减少0.73公顷。

2)中小学用地

规划中小学用地约3.74公顷,规划布局上位于居住区中央,食禄桥江西侧,为36班九年一贯制学校用地。

3.2.4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1)商业用地

规划商业用地约20.20公顷(不含批发市场用地15.20公顷),主要位于通环路南北两个片区。

通环路以北商业用地主要通环路北侧及肖朗路西侧。商业用地布局上位于园区中心,满足商务办公、商业服务等社区配套需求。商业用地中可兼容商务办公、酒店式公寓功能。

通环路以南商业用地作为农批市场用地远期发展备用地考虑,同时可兼容酒店式公寓、商务办公、商业配套等功能。

2)批发市场用地

规划批发市场用地约15.20公顷,位于通环路以南,为目前在建的海吉星农批市场。

3.2.5弹性用地

规划弹性用地为商务用地或者一类工业用地,用地面积9.11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1.45%。弹性用地布局上位于肖朗路西侧,作为商务用地可兼容酒店式公寓、商业配套等功能,满足商务办公、商业等需求。

3.2.6公用设施用地

规划公用设施用地共5.09公顷,1处燃气站、2处变电站、1处垃圾中转站等,与原控规保持一致。

3.2.7绿地与广场用地

调整后绿地与广场用地面积为118.59公顷,包括公园绿地面积46.13公顷,防护绿地面积72.26公顷,广场用地面积0.20公顷。

3.2.8水域

规划水域面积47.15公顷。

04、控制单元规划

4.1控制原则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下,为保障城市有序发展,增强规划实施的可操作性,既要保证规划的刚性和严肃性,又必须赋予规划必要的弹性。为此,通过控制单元的平台将规划的刚性与弹性结合起来。

控制单元提出总量控制、分量平衡、弹性开发的控制原则。通过严格控制单元建设总量,来控制整体的开发强度,而单元内各地块分量允许突破并相互平衡,由此来增加地块的开发弹性。

控制单元往往又是一个社区的管理单元,通过控制总量亦可保证容纳人口和配套设施的基本恒定。

4.2控制单元划分

结合用地界限范围、天然的地理界限如河流、城市土地利用结构、功能内在关联性、土地使用性质的同一性、主次干道围合的街坊、合理的交通分区等因素来划分控制单元。每个控制单元的用地规模以0.8~1.0平方公里为宜。

规划划分6个控制单元,分别为YM04-01、YM04-02、YM04-03、YM04-04、YM04-05、YM04-06。

4.3控制要求

控制单元内的主要用途、建设容量、配套设施控制要求属强制性内容。各单元的控制要求如下表如示。

1)用地兼容。城市建设用地遵循兼容性原则。各类城市建设用地适建范围应符合《宁波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规划确定的道路、河道、公共绿地及公共配套设施控制用地不宜与其他用地兼容。倡导居住用地最大化兼容商业金融用地。

2)建设容量。严格控制单元建设总量。

3)公共服务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应采用相对集中与适当分散相结合的方式合理布局,宜集中布置,形成各级社区中心。各级公共服务设施的具体位置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控制单元内进行适当变动。

对相关内容的调整规则应参见《宁波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暂行规定》。

4.4公共服务设施配置

社区服务设施指为基层居民日常生活服务的各类配套设施,服务半径300~500米,服务人口规模约1万人左右。这个层级设施重点是社区服务站、居家养老服务站、社区居委会、社区警务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文体活动站。可以根据实际建设情况集中建设成为社区中心。

城市社区配套设施遵循“分级配套,共建共享;分类实施,公益优先;因地制宜,弹性指导”的原则。各级配套设施可以在满足服务半径的条件下共建共享,就近使用,以提高设施资源的利用率。

1)教育设施

教育设施由人口统筹,弱化分级概念。按人口规模进行测算,结合相关规划,对教育设施进行如下安排:

规划配置36班九年一贯制学校一所; 12班幼儿园3所。

新建学校规模根据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九年制义务教育普通学校建设标准》(DB33/1018-2005)中的Ⅱ类标准确定。

2)社区服务设施

根据控制单元划分和服务人口规模,统筹配置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按街道-社区两级配置。

居住区级设施。结合公共中心,配置居住区级办公、文体中心等功能。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配建居住区级文化活动中心一处(含青少年、老年活动中心),位于YM04-03单元。

居住区级医疗卫生、行政管理及其他设施由周边统筹考虑。

小区级设施。规划在居住单元中相应配置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服务站、居家养老服务站、文体活动站、社区居委会、社区警务室各一处,共计2组,位于YM04-03单元。公共中心配置净菜超市、超市等功能。

其它。工业区配置社区卫生服务站一处。组团级设施按照相关规范由具体方案完善。

05、绿地及公共开放空间

5.1绿地系统

规划绿地与广场用地共118.59公顷,其中公园绿地46.13公顷,防护绿地72.26公顷,广场用地0.20公顷。

1)公园绿地

本区绿地以沿河、沿路、沿江布置为主,绿地形式为带状绿地。在结合河网设置的基础上,在公建中心、居住区设置公园绿地。

沿食禄桥江、西江布置不低于20米宽的绿带,布置综合型公园,整合文体活动等功能。

沿其它河流布置8-20米宽的绿带。

沿肖朗路、通环路布置的绿带。

2)防护绿地

沿高速公路、高压线布置相应防护绿地。

沿杭甬高铁两侧设置50米的防护绿带。

距高速公路中心线100米范围内设置为防护绿带。

沿220KV高压线两侧设置20米防护绿带。

沿110KV高压线两侧设置15米防护绿带。

5.2公共空间引导

规划围绕公共中心、公园节点,突出界面的塑造,引导步行交通建立,使整个园区成为宜业、宜居的新型园区。

06、道路交通规划

6.1道路等级

本区城市道路分为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和城市支路四个等级。

6.2道路交叉口

交叉口标高分两类,一类靠近河道的交叉口,通过桥梁底标高计算桥面标高,采用2%—3%坡度,确定交叉口具体标高;第二类为远离河道的交叉口,一般根据现状地坪标高确定,考虑相关规划和工程实施的经济技术要求。规划坐标采用宁波市独立坐标系,标高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

高速公路余慈连接线全线采用高架形式,在通环路与南北大通道交叉口附近设置立交;南北大通道和余慈高速连接线上跨萧甬铁路、其它道路过萧甬铁路采取隧道方式与南侧区域联系;其他主次干道相交均采用平交形式。

6.3交通设施

1)公交首末站

本次规划范围内布设一处公交首末站,用地面积0.47公顷。

2)公交停靠站

区内设置公交停靠站19对。

3)社会停车场库

本次调整结合研究范围内的实际用地布局、道路性质和交通需求,经综合考虑,在原控规布设7处社会公共停车场的基础上,增设2处社会公共停车场。

4)加油加气站

本次规划范围内布设三处加油加气站。

07、市政工程规划

7.1给水工程

1)需水量预测

需水量根据各类建设用地单位用地面积用水量指标进行测算,其用水量指标均按创建节水型城市的要求予以确定,规划区平均日用水量约为2.77万吨/天。

2)水源规划

规划区供水近期主要由马渚水厂供水,远期应同姚北水厂等城市水厂联网供水。

3)供水管网

为提高供水的可靠性,供水采用环网供水系统。

近期主要由马渚水厂经丰山西路(61省道)向规划区进行供水,远期联网姚北水厂,规划区供水主干管管径DN500~DN600,主干管间距约1000~1200米,区内其他道路上敷设DN300配水管道。

7.2排水工程

1)排水体制

根据《余姚市城市总体规划》,规划区排水体制采用雨污分流制。

雨水就近排入河道,污水纳入小曹娥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

2)雨水工程规划

暴雨强度采用余姚市暴雨强度公式:q=2293.66×(1+0.698lgP)/(t+9.77)0.723(升/秒·公顷),流量计算公式采用Q=qψF(升/秒)。

其中设计暴雨强度重现期P=2,重要地段重现期P=3,初始汇流时间10-15分钟,综合径流系数取0.6。

雨水采用重力流排放,就近排入河道,雨水出水口顶标高设置不宜小于河道常水位1.23,以利于雨水外排。

3)污水工程规划

规划区日排污量为1.89万吨/日。

规划区内新建污水泵站一座,位于YM04-01控制单元,占地面积约1500平方米,近期设计规模为3万吨/日,远期设计规模为11.5万吨/日。

4)其他

为确保污水管网系统和末端污水处理厂的良好运行,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的各类污、废水应严格满足《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082-1999)中所规定的限值。

7.3电力工程

1)负荷预测

电力负荷需求采用单位建设用地负荷密度法进行预测,规划区2020年用电负荷为5.99万KW(大工业用户除外),大工业用户用电负荷为40万KW。

2)供电设施规划

保留现状220KV通济变,规划区内新建110KV芝山变,主变容量为3×50MVA,位于YM04-04控制单元,占地面积约2600平方米。

近期改建屯山变至上虞变及华舜-通济线现状220KV架空线,区内现状其它220KV和110KV等级架空线规划予以保留。新建通济变至规划110KV芝山变110KV埋地电缆一条,沿五庙江南侧绿带布置。新建通济变至110KV戴家变和110KV西牵引站110KV架空线同杆架设,沿110KV孝义堰路东侧布置,廊道控制宽度30~40米。新建通济变至110KV华宇专变110KV埋地线一条,沿肖朗路东侧绿带布置。新增2条110KV架空线,自220kV朗霞变,一条至110KV芝山变,一条沿丰乐路、毛家闸内江敷设至220KV通济变,沿丰悦路新增110KV埋地电缆至企业专变,主供大工业用户。

规划区供电采用110KV/10KV/380V三个等级,110KV及以上等级电压线采用架空方式布设,10KV/380V等级电压线采用电力管道埋地敷设。

3)中压配网布局

规划区新建10KV普通环网站及10KV开闭所采用户内型,根据实际需求设置,宜附设在建筑物内,或与小区变社区公建结合建设,每处建筑面积约40平方米。

10KV配网采用环状结构,电力排管埋地敷设形式,以提高供电可靠性,改善空间景观。

小区变布点遵循大容量、少布点的原则,小区变一般配2台或2台以上变压器,变压器容量一般为630KVA、800KVA、1000KVA。小区变采用户内型,宜附设在建筑物内,小区变按每台变压器建筑面积50平方米控制。

7.4邮政通信工程

1)固定电话装机量预测

根据各类建设用地单位面积装机量指标测算本区固定电话需求,规划区固定电话用户需求量约为2.03万门。

2)通信设施布局

规划电信设施布局遵循“多模块,少母局”原则进行布置,通信模块结合共建设施布置。

居住区及公共建筑采用接入网形式,根据实际需要,结合小区内公建及公共建筑设置电信、广电接入机房,每处建筑面积约30平方米。

通信管道随道路建设同步敷设,主干管布置12~15孔,一般道路布置6~8孔,包括电信、移动、联通、广电以及备用管孔数。

通信线路采用管道敷设形式,并与市政道路建设同步,同类性质管道规划要求在道路内只占用同一管位,以节约地下空间资源。

规划电信、移动、联通的无线基站按服务半径400~600米布置,规划要求不同通信营运公司尽量采用同塔不同平台布置,基站选址采取预留土地自建或结合建筑建设,自建基站占地约150~200平方米,附建建筑视建筑物自身情况决定。规划区内共设置11座无线通信基站,无线信号实现全覆盖。

3)邮政工程

规划区设置1座邮政所,建筑面积约150平方米,位于YM04-03控制单元。

7.5燃气工程

1)气源规划

根据《余姚市城市天然气利用规划》,余姚市以东海天然气作为主要气源,液化天然气(LNG)气源作为长输管线天然气的补充气源和应急气源。

2)用气量预测

居民燃气气化率为100%,城市人均用气量按70×104kCal /人·年(折合天然气为0.201Nm3/人·d)。规划区居民生活用气量和其他用气量(包括工业和公建)之比取为1:2。

区内设有加油加气站3处,规划加气量按1.5万立方米/天计。

根据上述测算,本区天然气总用气量为2224万立方米/年。

3)管网设施布局

规划区采用天然气管道供气方式,燃气管网采用中、低压二级管网系统。

规划区近期由市区中压管接出,经丰山西路(61省道)DN300中压管道向本区供气,远期根据《余姚市城市天然气利用规划》,规划区内建设高中压调压站一座,占地面积3800平方米,高压管压力为4.0MPa,经余姚北门站接出,至区内调压站调压后向姚西片供气,调压站位于YM04-01控制单元。

结合区内道路建设DN200~DN300燃气主干管,建成规划区供气网络,区内其他道路敷设DN100~DN200的燃气支管。

居住区中低压调压箱按照住宅的密集程度,选用小区调压箱或者区域调压箱,对于公建和其他用户,采用专用调压箱供气。

中低压调压箱位置结合地块设计确定。

7.6环卫工程

1)生活垃圾收集与处理

规划期末本规划区日产垃圾转运量为48.96吨。

规划本区生活垃圾纳入余姚市垃圾处理系统统一处理,主要由小曹娥垃圾综合处理厂集中处置。

2)粪便收集与处理

由余姚市桐张岙的粪便无害化处理场粪便处理厂统一清运处理,实现排放管道化,收集运输机械化、密闭化,处理无害化、资源化。

3)特种垃圾处理

根据“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进行处理,有处理能力的单位自行进行无害化处理,环卫部门检查、监督;无处理能力的单位应设置单独的垃圾容器间,由环卫部门统一收运、焚烧处理。

4)建筑垃圾处理

建筑垃圾由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统一负责管理,由建设或施工单位按规定运输线路自运或委托代运至指定地点,集中堆放或综合利用。

5)垃圾转运站布局

规划区内新建垃圾转运站一处,占地面积约6000平方米,位于YM04-01控制单元。

6)公厕规划

根据《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2005),规划区内共布置公厕10座,单一公厕建筑面积为60平方米左右,内部应设残疾人专用设施。

公共厕所的规划、设计和建设应符合市容环境卫生要求,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CJJ14-2005的规定。

7)废物箱设置

废物箱设置标准:

商业街、繁华地段50米/个,交通干道间隔80米/个,一般道路间隔100米/个。

7.7管线综合

区内道路各类管线布置原则为:

南北向道路:东侧布置电力、给水、雨水管,西侧布置热力、燃气、电信、污水管。

东西向道路:北侧布置电力、给水、雨水管,南侧布置热力、燃气、电信、污水管。

各类管线一般采用埋地敷设,管道交叉时一般采用小管让大管、可弯曲管让不可弯曲管、压力管让非压力管的原则。

河底敷设的工程管线应选择在稳定河段,埋设深度应按不妨碍河道的整治和管线安全的原则确定。穿铁路段管线及架空线路,敷(架)设时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7.8管理通则

(1)在规划管理中,规划市政公用设施的位置一般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控制单元范围内适当变动,但变动后的布局不应影响相邻生活性建筑的环境质量,市政公用设施应根据相关规范满足与周边建筑的防护间距要求,必要时应按相关规定做环境影响评价。

(2)因城市建设需要,在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前提下,允许市政管线穿越地块内部。

(3)管线穿越或跨越河道时,应满足水利、通航及河道整治等要求。

(4)管线穿越铁路时,应满足铁路要求。

08、防灾规划

8.1防洪排涝规划

1)规划原则

城市防洪排涝要贯彻“全面规划,综合治理,防治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

2)防洪治涝标准

防洪标准:按100年一遇设防。

治涝标准:按20年一遇设防。

3)河网水系规划

根据《余姚市河道整治规划报告》,规划区内西江为市级主干河道,规划控制宽度60米,两侧18米为管理范围线,河床底控制标高-1.87米;结合《余姚市阳明街道河道规划报告》和《余姚市马渚镇河道规划报告》,食禄桥江为镇级河道,控制宽度45米,河床底控制标高-0.87米,五庙江为镇级河道,控制宽度25米,河床底标高0.00米。结合规划区建设用地开发情况,区内其他河道为一般河道,控制宽度15~25米,河床底标高按0.00米控制。

8.2消防规划

1)消防站点布置

规划区消防依托区南侧现状消防站以及北侧规划消防站,同时,大型公共设施和工业企业应配备一定的业余义务消防队伍。

8.3人防规划

1)建设要点

遵照“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的总体方针,按一类人防重点城市的相关规定进行人防工程建设,人防建设要点如下:

对城市中供水、供电、交通枢纽、通信枢纽、桥梁等设施和重要的工矿企业、科研机构所在地,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制定应急抢险抢修方案。

城市布局中应控制人口密度,建筑密度、容积率、道路宽度和广场、绿地等指标的确定与控制,应能保证紧急情况下人员与物资的疏散。

新建民用建筑和人流集散较多的建筑物等地,应按有关规定修建具有一定防护能力、平战两用的地下工程。

2)人防设施规划

(1)人口疏散路线规划

规划区肖朗公路和丰山西路为城市人口疏散干道的组成部分,马漕头路、通环路(部分)、丰悦路(部分)和菁江路(部分)为区内人口疏散通道。

规划区内结合绿地公园和学校设置3处集散点,分别位于控制单元YM04-01、YM04-02和YM04-03,并且符合相关人防技术标准。

(2)人防警报设施规划

警报点按服务半径800米设置,规划区内设置3处警报点,分别位于YM04-02、YM04-04和YM04-06控制单元。规划区内音响覆盖率100%,服务半径未及地块依托周边区域的警报设施。

本区域内的地下停车场等地下空间开发应兼顾人民防空需要。

8.4抗震规划

1)设防标准

参照《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01)划定,本区地震动参数为0.05g(Ⅵ度)。

2)规划要求

(1)一般工业与民用新建或扩建工程按照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01)规定的地震动参数值进行抗震设防。重大工程、生命线工程、易产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其建设场地必须进行专门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按评价结果进行抗震设防。

(2)新建的各类建筑应按国家现行的《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进行设计和施工,由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监督管理。

(3)加强避震疏散体系建设(如体育场、广场、公园等),提高城市生命线工程的防震能力,结合城市建设,提高本区综合抗震能力。

(4)区域的防灾、避难场地应结合区内绿地以及城市广场建设,并保证区域中心避难通道畅通。

8.5地质灾害防治

根据《余姚市域总体规划》,本区为地质灾害一般防护区。

09、环境保护规划

9.1环境保护目标

1)环境空气质量目标二级,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执行。

2)河流水质目按水功能区划目标,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执行。

3)声环境质量达到二类功能区标准,声环境质量按功能要求达标,按《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执行。

4)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置率100%。

9.2环境治理措施

完善排污管网建设,提高污水收集率,污水收集后至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加强环境综合治理,特别是水环境治理,合理配置各项设施用地,采取多种措施,改善环境。通过各项规划和管理、工程手段,各项环境质量指标逐步达到环境功能目标。

清理河道垃圾,沟通水网,疏浚河道,提高排涝功能,改善规划区景观。

推进分质用水,居住、公建等生活饮用水由城市生活水厂供给,道路、绿化以用水利用河网水,远期姚北水厂(含工业水厂)建成时,工业区应尽可能实施分质供水,有效提高水资源的综合利用率。

实施天然气供气工程,优化能源结构,加强管理,废气治理,严格达标排放,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周边对居住区的影响。

提倡绿色消费、绿色生活方式,从源头减少生活垃圾产生量。加快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深入推广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资源化综合利用。

9.3管理通则

为提高居住环境质量,允许受环境影响的地块局部改变使用性质,对于设置于居住区附近的市政公用设施应按相关规定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10、防灾规划

10.1重点开发区域

重点开发区域指公建中心及周边地块、滨江绿地、公园等,可作为地下商业、地下人防、地下交通等用途。

10.2一般开发区域

一般开发区域是指其它区域,不适宜大规模开发,实行适度开发的方针。可作为地下人防、地下交通等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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