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余姚市人民法院(2018)浙0281执291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记载:被执行人吴如意名下的位于余姚市马渚镇悦府7幢303室的房地产已判决过户,原房屋所有权证(证号:A1506614号)、土地使用权证(证号:余国用2015第06888号)、不动产登记证明(证明号:浙2016余姚市不动产证明0001734号)无法收缴予以强制作废。
现公告上述证书作废。
余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