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登相关遗失声明要跑宁波?市行政服务中心商务窗口答复可以在本地媒体刊登 | |||||
| |||||
“为了方便办事群众,不是好多事项实行‘最多跑一次’了吗……”9月11日,小微企业主史先生致电本报新闻热线,很不解:“一张《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遗失,登报声明为什么非得到宁波?” 史先生说,他经营的小微企业一路蹒跚走来,走得很艰辛。《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是2010年办理的,因为没有直接出口业务,一直没派上用场。在2013年菲特台风引起的特大水灾中,只有一张纸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连同好多办公用品、生产资料浸泡在水里多日。“等水退去,好多企业资料都泡烂了。”史先生说,因为有的资料在生产经营中用不到,所以也就没把那张泡烂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当回事。 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研发生产出折叠电脑桌,并获得了海外市场客户的认可,这让史先生很开心。产品要出口报关时就少不了“海关代码”,头一回办理此项业务的史先生经市商检部门工作人员点拨,方知要先从商务部门申请《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取得进出口权。 “我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商务窗口办理时,工作人员说要先把此前遗失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登报声明作废才能办理。登报要在《宁波日报》或《东南商报》上。”史先生不解:“同样是国家刊号,为什么不能在《余姚日报》刊登,而且余姚日报社距离市行政服务中心很近,为何让人跑宁波呢?” 对此,记者立即联系市行政服务中心商务窗口工作人员沈先生。原来,该窗口工作人员是在执行宁波商贸委有关办事要求,也并非让史先生跑宁波,市行政服务中心旁就有相关代理机构。对于史先生为什么不能在《余姚日报》刊登的质疑,沈先生表示会请示宁波方面。 今天上午,记者再次联系市行政服务中心商务窗口工作人员沈先生。对方告知,他在窗口工作已两年时间,这个办事流程已经习惯了,平时也没有办事群众提出这样的疑问。针对史先生的诉求,沈先生致电宁波市商贸委,宁波方面的答复是:结合“最多跑一次”改革,为了方便群众,办事群众可以在当地的《余姚日报》刊登遗失声明。 |
[我要纠错]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