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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975362/2018-00607 内容分类: 本单位文件
文件编号: 梁政发〔2018〕9号 发布日期: 2018-03-0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责任处室: 梁弄镇政府
梁弄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犬类狂犬病免疫工作的通知


各行政村:

为从源头上预防狂犬病的发生,保障民众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宁波市、余姚市关于做好人畜共患动物疫病防治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就进一步开展犬类狂犬病免疫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强化领导

近年来,经过全镇各村的共同努力,狂犬病免疫防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疫病防治工作仍任务艰巨,不能掉以轻心。为此,各村要从构建和谐社会、平安梁弄的高度,将犬类狂犬病防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克服松懈思想,坚持“属地管理”,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防控工作责任制,力争每个村的犬类狂犬病免疫率达到上级考核要求。

二、加强宣传,提高认识

狂犬病别称“恐水症”,属国家规定的二类动物疫病,是人畜共患的急性传染病,几乎没有有效的治疗手段。宁波大市每年都有零星的狂犬病发作死亡病例。2017年夏,本镇也出现了疑似狂犬病病犬伤人事件,给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带来严重威胁,加强犬类狂犬病免疫工作是防止人畜感染狂犬病的有效措施。为此,各村要充分认识加强犬类狂犬病免疫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请各村安排专职工作人员,结合本村实际,有计划、有步骤地利用黑板报、宣传栏等媒体,开展防治狂犬病专题宣传,进一步提高养犬者对狂犬病的认识,及时主动地配合防疫人员做好犬类狂犬病的免疫工作。

三、精心准备,集中免疫

(一)开展免疫调查。为提高工作效率,节约免疫资源,请各村在防疫工作开展前,召开好村民小组长会议,做好村民对于家犬狂犬病免疫意愿调查,登记免疫犬数,对不愿免疫的村民进行书面告知,明确相关责任。

(二)进行集中免疫。我镇将于3月27日起组织动物疫病防治员,逐村开展狂犬病集中免疫工作,免疫时间安排见附件1。

(三)实施抽样检查。免疫工作结束后,按照上级部门统一安排,对部分家犬进行抽样检查,监测免疫效果,确保免疫质量。


梁弄镇人民政府

2018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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