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文件 > 其他文件 > 部门文件
索引号: 744998301/2017-00529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文件编号: 余旅〔2017〕42号 生成日期: 2017-09-2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责任处室: 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余姚市旅游局关于开展2017年国庆中秋假日旅游统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旅游企业:
  为全面了解2017年国庆中秋假日国内旅游情况,把握我市旅游业发展动态,根据浙江省假日办、宁波市假日旅游办有关工作会议和文件要求,参照《“黄金周”旅游信息统计调查制度》,国庆假日期间,我市继续开展旅游统计直报工作。现将本次假日旅游统计工作的要求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直报统计工作的上报方式
  2017年国庆中秋假日的直报时间为10月1日至10月8日(8天),统一采用浙江旅游统计网络填报方式上报有关数据。我市纳入本次直报统计范围的旅行社、旅游饭店、旅游景区,都要通过浙江旅游统计网站(http://stat.tourzj.gov.cn/),输入与统计月报相同的单位用户名和密码,进入“黄金周统计”即可填报相关数据,确定后提交。
  二、直报统计工作的具体时间安排
  按照《浙江省旅游统计调查制度》和宁波市旅游局制订的《关于开展2017年国庆中秋假日统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
  10月1日至10月8日每天15∶00前,分别由旅行社填报“旅统基13-1表”、旅游住宿设施填报“旅统基13-2表”、乡村旅游点住宿设施单位填报“旅统基13-3表”、旅游景区填报“旅统基13-4表”。
  请各旅游企业高度重视黄金周统计工作,落实专人,实事求是做好数据填报和汇总工作。工作过程中如遇问题,请与市旅游局市场管理科联系。联系人:宣婧,电话:62837011,15968425498;传真:62837009。
  附件:1.2017年国庆中秋假日网上直报旅游企业
  2.旅行社黄金周组团接待经营情况
  3.旅游住宿设施黄金周接待经营情况
  4.乡村旅游住宿设施黄金周接待经营情况
  5.旅游景区黄金周接待经营情况
  

余姚市旅游局
  2017年9月25日


下载相关附件:附件.docx
打印 关闭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