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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97276X/2017-00590 主题分类: 教育
文件编号: 余教〔2017〕64号 生成日期: 2017-06-2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责任处室: 市教育局
余姚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余姚市级先进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直属学校(单位)、乡镇(街道)教辅室、“三中心”学校、城区中小学及有关幼儿园:

  2017年,全市教育系统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爱岗敬业,团结奋进,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构建服务型教育体系,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方面涌现了一批先进人物。为树立典型,进一步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充分发挥优秀教师的示范表率作用,激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献身教育事业,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教师和教育管理干部队伍,研究决定评选一批2017年余姚市级先进,并在第三十三个教师节期间予以表彰和奖励。现就评选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参评对象和推荐名额

  (一)余姚市优秀教师

  参评对象为本市各级各类教育单位(包括直属单位、教辅室、中小学校、成校、幼儿园等)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3年以上的教职工,重点是教学第一线的专任教师。5年内已获得过同类奖项的教师不再推荐。评选名额:全市240名(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余姚市优秀教育工作者

  参评对象为本市各级各类教育单位中担任中层或校级领导职务3年以上的教育工作者;各级各类学校(包括幼儿园)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以上、任班主任年限3年以上且目前仍担任班主任工作的教师。5年内已获得过同类奖项(包括余姚市级优秀班主任)的人员不再推荐。评选名额:全市60名(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余姚市师德标兵

  参评对象为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包括幼儿园)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以上的教师、德育工作者和德育课教师。德育工作者是指从事学校德育工作的校领导、政教主任、团委干部、少先队辅导员和班主任等,德育课教师是指承担思想政治(思想品德)课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5年内已获得过同类奖项的人员不再推荐。评选名额:全市10名。

  (四)余姚市“绿叶奖”

  参评对象为我市乡镇(街道)党政、人大、政协领导干部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及社会各界人士。5年内已获得过同类奖项的人员不再推荐。评选名额:全市20名左右。

  二、评选条件

  (一)余姚市优秀教师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人民教育事业,政治坚定,品德高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全面贯彻落实教育方针,坚持素质教育思想,热爱学生,关心学生全面发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师德高尚,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显著。

  3.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先进的教育理念,认真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刻苦钻研业务,注重“轻负高质”,追求高效课堂,能合理安排任教学科的作业量。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取得较大成绩。

  4.热爱本职工作,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作风深入,为人正派,在教育管理和学校建设、服务方面成绩显著。

  (二)余姚市优秀教育工作者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全面贯彻落实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显著。

   2.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先进的教育理念,认真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刻苦钻研业务,在教学改革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显著。

  3.注重对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纪律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平等公正地对待全体学生。

  4.热爱本职工作,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作风深入,为人正派,在学校、教育行政和教育机构管理、服务和建设方面有显著成绩。

  (三)余姚市师德标兵

  1.全面贯彻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热爱学生,关心学生的全面发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热爱德育工作,具有丰富的德育工作经验,工作有针对性实效性,在后进生转化和培养优秀生方面成绩显著。
    3.遵循教育规律,认真学习先进教育理念,高质量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注重结合课程教学渗透思想道德教育的内容,在提高教育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显著。

  4.模范遵守师德规范,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勤于钻研,勇于探索,开拓创新,师德高尚,在以身作则、为人师表等方面成绩显著,能够充分体现新时期人民教师的光荣形象,深受学生和同行的好评。

  (四)余姚市“绿叶奖”

  1.重视、关心、支持教育工作,为教育办实事办好事,成绩显著。

  2.在尊师重教、提高教师待遇、筹措教育基金、改善办学条件、稳定农村教师队伍、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等方面做出较大贡献。

  3.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加快推进区域教育改革和发展方面成绩突出,或在捐资助学、出资办学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三、评选要求

  各直属学校(单位)、乡镇(街道)教辅室要高度重视市级先进的推荐评选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充分发扬民主,确保推荐评选工作正常有序地进行。

  (一)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进行推荐评选。要坚持实事求是、好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采用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审核的方式,民主评选,认真评审,严格把关。特别强调被推荐对象的全面素质和师德表现,对发生过有偿家教、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违背师德规范要求行为或触犯师德规范禁止性规定的教师,实行一票否决制。同时要紧密结合教学和科研工作实际,注重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在实施素质教育,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开展教育创新实践活动,提高教学质量和学校管理水平等方面所作出的成绩和贡献,防止单纯以升学率或高分率为评价标准,充分发挥正确的导向和激励作用。

  (二)要坚持向教学第一线教师倾斜,尤其要向长期工作在山区、农村学校教师倾斜,向教学业务骨干倾斜,向长期担任班主任工作教师倾斜,严格控制校级领导人选,原则上校级干部所占比例不得超过全市总数15%。对推荐名额相对较多的乡镇(街道)教辅室,在确定被推荐对象时要统筹考虑不同层次、类型的学校,体现先进的代表性。

  (三)要坚持公开、公正和公平原则。各直属学校(单位)、乡镇(街道)教辅室在推荐评选过程中,要严格贯彻公开、公正和公平原则,要广泛宣传评选条件和有关规定,充分依靠广大教职工,民主评选,公正推荐,保证评选推荐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对推荐人选要进行民意测评。推荐人选确定上报前须在校园网和校内公告栏张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接受群众监督。

(四)要把表彰奖励工作同庆祝第三十三个教师节结合起来,学校及乡镇(街道)教辅室要层层评选和表彰,树立一批身边典型,通过学习身边典型,传递正能量,进一步推进和谐校园和师德师风建设,把表彰奖励工作同学年度考核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考核结果作为评选表彰重要依据,被推荐对象近三年学年度考核均须合格及以上。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推荐评选工作顺利进行,市教育局成立教育系统推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朱小国担任组长,市教育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岑忠良担任副组长,小组成员由其他局领导和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负责推荐评选日常工作。余姚市优秀教师、余姚市优秀教育工作者和余姚市师德标兵由余姚市教育局颁奖,余姚市“绿叶奖”由余姚市人民政府颁奖。

  五、上报材料和时间

  各类先进推荐评选上报材料:

  (一)申报表。(各类先进申报表见附件2—5。)

  (二)汇总表。(见附件6。)

  (三)事迹材料。由所在单位以第三人称撰写的事迹材料(1500字左右)。

  各直属学校(单位)、乡镇(街道)教辅室要有专人负责上报材料的收集整理和汇总,所有材料必须用电脑打印填报。申报表、汇总表、事迹材料各一式一份,于2017年7月15日前报送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同时通过信息平台上报汇总表电子文档。

  联系人:孟胜灿,联系电话:62825615。

  附件:1、《2017年余姚市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名额分配表》;

        2、《2017年余姚市优秀教师申报表》;

        3、《2017年余姚市优秀教育工作者申报表》;

        4、《2017年余姚市师德标兵申报表》;

        5、《2017年余姚市“绿叶奖”申报表》;

        6、《2017年余姚市教育系统各类先进推荐人选汇总表》。

  
 

  余姚市教育局

  2017年6月19日


下载相关附件:余教64.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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