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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证
发布日期: 2017-06-01 16:48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申请登记程序
  取号申请——受理初审——审核登簿——领证(选择快递送达前先缴纳相关费用)
  二、受理范围
  1.市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主要负责受理城区四街道及除泗门分中心外的其余乡镇(街道)行政区域内的不动产登记申请业务;
  2.市行政服务中心泗门分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主要负责受理泗门、临山、黄家埠、小曹娥四镇行政区域内的不动产登记申请业务。
  三、申请登记提交材料
  1. 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1份);
  2. 申请人身份证明
  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单位盖章的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1份)、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委托书(原件1份)、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1份),有委托的,需提供公证委托书(原件1份)、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核对原件);
  3.不动产登记证明(原件)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的情况说明。
  四、收费情况
  1.收费依据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79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
  2.收费项目与具体标准
  工本费10元/本(向一个以上不动产权利人核发不动产权证书或证明的,每增加一本证书或证明,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五、工作时限
  25个工作日(不含受理当日,从公告刊发之日起算,含15个工作日的公告期,但受理后补充材料的时限不计算在办理时限内)。
  六、咨询电话
  城区:62727833   62727834    泗门:62158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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