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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查封登记
发布日期: 2017-06-01 16:47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申请登记程序
  取号申请——受理初审——审核登簿
  二、受理范围
  余姚市南雷路222号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便民厅受理全市范围内查封登记业务。
  三、申请登记提交材料
  1.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等国家有权机关送达查封文件的工作人员的工作证和执行公务的证明文件。委托其他法院送达的,应提交委托送达函;
  2.人民法院解除查封的,提交解除查封或解除预查封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公安机关等人民政府有权机关解除查封的,提交协助解除查封通知书;人民检察院解除查封的,提交解除查封函。
  四、收费文件
  不收费。
  五、办理时限
  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即时办理。
  六、咨询电话
  62725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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