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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登记
发布日期: 2017-06-01 16:44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申请登记程序
  取号申请——受理初审——审核登簿——领证(选择快递送达前先缴纳相关费用)
  二、受理范围
  1.市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主要负责受理城区四街道及除泗门分中心外的其余乡镇(街道)行政区域内的不动产登记申请业务;
  2.市行政服务中心泗门分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主要负责受理泗门、临山、黄家埠、小曹娥四镇行政区域内的不动产登记申请业务。
  三、申请登记提交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1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
  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单位盖章的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1份)、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委托书(原件1份)、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1份),有委托的,再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1份)、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核对原件);
  3.证明登记簿记载事项错误的材料,但登记机构书面通知相关权利人申请更正登记的除外
  4.申请人为不动产权利人的,提交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
  5.申请人为利害关系人的,提交下列材料;
  (1)与登记簿记载的不动产权利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2)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等对申请更正登记事项已有明确确认的生效法律文书;
  6.权籍调查成果。
  四、收费情况
  1.收费依据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79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
  2.收费项目与具体标准

收费项目

具体标准(单位:元)

备注

不动产登记费

住宅:40元/件 非住宅:275元/件

  因不动产登记机构错误导致的更正登记,不得收取不动产登记费

工本费

10元/本

单独所有,不收。向一个以上不动产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的,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五、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不含受理当日,从受理后的次个工作日起算),公告及受理后补充材料时限不计算在办理时限。
  六、咨询电话
  城区:62727833   62727834    
  泗门:62158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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