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登记程序 取号申请——受理初审——审核登簿——领证(选择快递送达前先缴纳相关费用) 二、受理范围 1.市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主要负责受理城区四街道及除泗门分中心外的其余乡镇(街道)行政区域内的不动产登记申请业务; 2.市行政服务中心泗门分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主要负责受理泗门、临山、黄家埠、小曹娥四镇行政区域内的不动产登记申请业务。 三、申请登记提交材料 申请预告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复印件需核对原件):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1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 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单位盖章的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1份)、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委托书(原件1份)、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1份),有委托的,再提供委托书(原件1份)、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3.约定预告登记的协议(若买卖合同有此条款,则不需要); 4.经权籍调查确认的配号凭证(原件1份); 5.权源资料,详见列表: 类型 | 权源资料 | 备注 | 商品房预售 | 1.权籍调查成果(原件1份)
2.已备案的房地产买卖合同(原件1份) | | 预购商品房抵押权 | 1.不动产登记证明(原件)
2.房地产抵押合同和主债权合同(原件1份 | |
四、收费情况 不收费 五、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不含受理当日,从受理后的次个工作日起算)公告及受理后补充材料时限不计算在办理时限。 六、咨询电话 城区:62727833 62727834 泗门:62158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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