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管所:驾驶证逾期12个月未换证注销可恢复/可直考提醒公告(2017年第五期)
发布日期: 2017- 05- 27 10: 14 信息来源: 字体:[ ]

根据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符合规定要求的驾驶许可条件情形之一的,可直接申请相应准驾型的考试。机动车驾驶证在有效期内或者超过有效期不满一年的,机动车驾驶人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后,可以恢复驾驶资格。

有第一款第七项情形被注销机动车驾驶证未超过二年的,机动车驾驶人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可以恢复驾驶资格。

申请人符合《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五项情形的,直接申请相应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考试,请各位驾驶人见到公告后尽快到户籍地所在地的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办理注销可恢复/可直考。

附件:逾期12月未换证-余姚2017.5.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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