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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在公安机关查询人口信息方式已调整
发布日期: 2017-03-16 15:46 浏览次数: 字体:[ ]

  浙江省公安厅、浙江省司法厅日前联合印发了《办理律师查询人口信息工作规范》的通知,对律师在公安机关查询公民人口信息做了相应的调整。
  根据《办理律师查询人口信息工作规范》的规定,自2017年4月1日起,办理律师在公安机关查询公民人口信息的范围从原来的本辖区公民调整为所有公民,原查询权限只能为摘抄有关户口信息,现调整为信息查询结果可以采用口头告知、查询人摘抄等形式外,也可以要求以纸质形式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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