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4调整完善版)方案已编制完成,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进一步优化规划方案,现将规划主要内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30天。如对规划方案有意见、建议,请在规划公示期间来电、来信或来人到大黄桥路68号余姚市国土资源局规划耕保科。联系电话:0574-62709325。 一、规划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大、三中、五中、六中全会及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战略要求,认真贯彻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制度,强调从“保障规划”向“保护规划”、从“增量规划”向“存量规划”、从“指标规划”向“空间规划”三个转变,构建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合理结构,实现并强化规划基础性和约束性作用,促余姚市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规划期限 规划基期:2005年;规划期限:2006-2020年;规划调整完善基期年:2013年。 三、规划范围 市级规划范围:余姚市行政管辖范围内的所有土地,包括六个街道(阳明街道、凤山街道、梨洲街道、兰江街道、低塘街道、朗霞街道)、十四个镇(泗门镇、小曹娥镇、临山镇、黄家埠镇、马渚镇、牟山镇、陆埠镇、大隐镇、丈亭镇、三七市镇、河姆渡镇、梁弄镇、大岚镇、四明山镇)、一个乡(鹿亭乡),以及农场、林场、水库等国有土地,总面积144427公顷。 中心城区规划范围:余姚市阳明街道、凤山街道、梨洲街道、兰江街道行政管辖范围内的所有土地,总面积26135公顷。 四、主要规划目标与控制指标 1、耕地保护 耕地保有量:到2020年末,全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39300公顷;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规划期内不低于34533公顷。 2、建设用地 建设用地总规模:到2020年不超过28787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到2020年末,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3067公顷以内。 3、节约集约利用 人均城镇工矿用地:到2020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112平方米以内;万元二三产业增加值用地量不超过25.2平方米。 五、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农用地规模从2013年的101817公顷调整为2020年的103049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比例由70.50%调整为71.35%。建设用地规模从2013年的28056公顷调整为2020年的28490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比例由19.43 %调整为19.73%。其他土地规模由2013年的14554公顷调整为2020年的12889公顷,净减少1665公顷。 六、土地用途分区 基本农田保护区38710公顷,区内基本农田34559公顷;一般农地区12380公顷;城镇村建设用地区22061公顷;林业用地区41032公顷,独立工矿区1150公顷,风景旅游用地区2964公顷,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5964公顷,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4684公顷。 七、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允许建设区22155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15.34%;有条件建设区2973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2.06%。限制建设区69029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47.80%。禁止建设区50271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34.81%。 八、中心城区土地利用规划 (一)主要规划目标与控制指标 1、耕地保有量:到规划期末,中心城区规划耕地保有面积为5815公顷,不低于下达的5116公顷的耕地保有量任务。 2、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规划期内,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4198公顷。 3、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到2020年末,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8498公顷以内,其中城镇建设用地控制在4783公顷以内。 (二)土地用途分区 1、基本农田保护区:总面积5059公顷,占中心城区土地总面积的19.36%,主要分布在阳明街道、兰江街道和梨洲街道。其中,永久基本农田示范区面积1738公顷。 2、一般农地区:总面积4138公顷,占中心城区土地总面积的15.83%,主要分布在阳明街道和梨洲街道。 3、城镇建设用地区:总面积6454公顷,占中心城区土地总面积的24.69%,主要分布在中心城区城镇规划控制区。 4、村镇建设用地区:总面积1590公顷,占中心城区土地总面积的6.08%,主要分布在中心城区的中心村与基层村规划用地范围内。 5、林业用地区:总面积5504公顷,占中心城区土地总面积的21.06%,主要分布在梨洲街道和兰江街道。 6、生态安全控制区:总面积737公顷,占中心城区土地总面积的2.82%,主要分布在梨洲街道。 7、风景旅游用地区:总面积2644公顷,占中心城区土地总面积的10.11%,主要分布在阳明街道、梨洲街道和兰江街道。 (四)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允许建设区7132公顷;有条件建设区912公顷;限制建设区11594公顷;禁止建设区6497公顷。 (五)三线划定 1、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中心城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范围面积5069公顷,四个街道均有分布。 2、生态保护红线:中心城区生态保护红线范围总面积4759公顷,主要将梁辉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纳入生态保护红线范围。 3、建设用地扩展边界:中心城区建设用地扩展边界范围总面积8044公顷,主要将经济开发区中的重点产业项目区块以及城镇重点发展区块等纳入城乡开发边界范围。 九、乡镇定位与指标调控 低塘街道:与朗霞街道一并建设成为北部产业及商贸新城区,山水特征突出的宜居城市。规划期末,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584公顷,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348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不超过1377公顷,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127平方米以内,万元二三产业增加值用地量控制在22.30平方米以内。 朗霞街道:与低塘街道一并建设成为北部产业及商贸新城区,山水特征突出的宜居城市。规划期末,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219公顷,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2000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不超过1437公顷,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103平方米以内,万元二三产业增加值用地量控制在22.70平方米以内。 马渚镇:建设成为以发展现代高效农业和先进制造业为特色的宜居宜业近郊城镇。规划期末,耕地保有量不低于3218公顷,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2880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不超过1358公顷,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125平方米以内,万元二三产业增加值用地量控制在23.70平方米以内。 牟山镇:建设成为以围绕牟山湖发展的旅游特色城镇。规划期末,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250公顷,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149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不超过643公顷,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127平方米以内,万元二三产业增加值用地量控制在21.80平方米以内。 泗门镇:建设成为宁波都市区卫星城市,余姚市域副中心。规划期末,耕地保有量不低于3408公顷,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2952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不超过1792公顷,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107平方米以内,万元二三产业增加值用地量控制在22.80平方米以内。 小曹娥镇:小曹娥镇镇级规划包含小曹娥镇和杭州湾两部分,其中小曹娥镇将建设成为与杭州湾产业带配套的以生活服务为特色的城镇,规划期末,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072公顷,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963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不超过714公顷,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123平方米以内,万元二三产业增加值用地量控制在22.70平方米以内;另杭州湾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216公顷,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948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不超过716公顷,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124平方米以内,万元二三产业增加值用地量控制在24.90平方米以内。 临山镇:建设成为以特色先进制造业为主的工贸型宜居宜业城镇。规划期末,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152公顷,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2035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不超过994公顷,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121平方米以内,万元二三产业增加值用地量控制在24平方米以内。 黄家埠镇:建设成为市域工业副中心和中心镇。规划期末,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171公顷,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2039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不超过858公顷,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122平方米以内,万元二三产业增加值用地量控制在24.30平方米以内。 丈亭镇:建设成为姚东片区中心城镇,以先进制造业为主导的生态宜居城镇。规划期末,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332公顷,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163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不超过838公顷,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113平方米以内,万元二三产业增加值用地量控制在24.30平方米以内。 河姆渡镇:建设成为生态旅游小镇和历史文化名镇。规划期末,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027公顷,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881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不超过658公顷,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122平方米以内,万元二三产业增加值用地量控制在25平方米以内。 三七市镇:建设成为宁波北部都市区休闲旅游生态镇,姚东先进制造业基地。规划期末,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333公顷,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2073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不超过865公顷,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119平方米以内,万元二三产业增加值用地量控制在24.70平方米以内。 陆埠镇:建设成为省级中心镇,余姚工贸重镇,山水文化名城。规划期末,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030公顷,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767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不超过948公顷,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105平方米以内,万元二三产业增加值用地量控制在24.50平方米以内。 大隐镇:建设成为宁波西郊的生态休闲旅游目的地,姚东片区旅游发展的重要节点区域。规划期末,耕地保有量不低于305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245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不超过292公顷,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120平方米以内,万元二三产业增加值用地量控制在23.70平方米以内。 大岚镇:建设成为余姚市生态旅游特色城镇。规划期末,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754公顷,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611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不超过138公顷,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107平方米以内,万元二三产业增加值用地量控制在23.60平方米以内。 梁弄镇:建设成为以红色旅游和自然山水旅游为主的中心镇,市域重要的旅游接待服务基地,四明山区的水源涵养地。规划期末,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051公顷,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745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不超过652公顷,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122平方米以内,万元二三产业增加值用地量控制在24.80平方米以内。 鹿亭乡:规划期末,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171公顷,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927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不超过151公顷,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102平方米以内,万元二三产业增加值用地量控制在24.60平方米以内。 四明山镇:建设成为以四明山和自然山水旅游为主的城镇,市域重要的旅游接待服务基地,四明山区的水源涵养地。规划期末,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891公顷,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609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不超过138公顷,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125平方米以内,万元二三产业增加值用地量控制在24.90平方米以内。 余姚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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