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村: 为加快农村危房治理改造,消除房屋安全隐患,根据《全省 “除隐患、保安全、促转型”治危拆违攻坚战行动方案》的要求和市住建局《关于全面开展农村房屋安全排查鉴定建档的通知》精神,全面开展我镇农村房屋安全排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对象和内容 对全镇农村房屋(以下简称农房系指所有在集体土地上建造、且已投入使用的住宅房屋和用于经营的一般民用房屋)以户为单位开展一次拉网式的全面排查,重点对农村建设质量差、主体结构损坏严重、超负荷使用的房屋,山边、水边、地质灾害易发点的房屋,农村三层以上(含三层)砖混多孔板结构和私自加层的房屋和农村困难家庭住房,以及对农村所有用于出租、经营农家乐、民宿等涉及公共安全的房屋进行排查。 排查内容包括房屋地址信息、户主信息、家庭信息、房屋基本信息、房屋结构安全信息、房屋建设管理信息、房屋设施信息、房屋照片等8类34项指标。 二、信息采集 排查以户为单位,按照一房一表采集信息。各地要依据《农房信息表》(附件1)内容到现场进行逐户、逐房、逐项采集和填报相关信息,要在现场拍摄农房照片,并做好与信息表的对应标记。现场排查要实事求是、规范有序和全面准确,做到不虚报、不漏报。在“家庭信息”一栏中,“在本村拥有住房套数”不能填写为零,2套及以上的按一房一表分别排查建档。 三、建档录入 纸质建档和电子建档相结合,排查一户、录入一户,纸质建档资料一式二份,由镇城建办、村民委员会长期保存留档。各行政村要及时、全面、真实、完整、准确地将填报好的农房信息表及照片,录入“全国村镇建设管理平台-全国农村住房信息系统”(http://czjs.mohurd.gov.cn)。录入和修改农房信息以乡镇级管理用户身份登陆,有关信息录入可咨询镇城建办。 四、工作职责 镇城建办负责统筹协调和整体推进该项工作,做好相关数据信息统计、汇总及上报工作。各行政村是农村房屋安全排查的责任主体,以自然村为单位做好农户信息收集、房屋信息收集、房屋安全排查、鉴定及信息录入建档等工作。 五、工作要求 农房排查建档量大面广,时间紧、任务重,各村务必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根据市住建局要求, 2017年1月底完成进度的80%,2017年2月底全面完成。 农房结构安全排查分为初步排查和危险性鉴定两个阶段进行,农房结构安全等级分为A、B、C、D四个等级,其中C、D级属于危险房屋,初步排查应当明确A级、B级或疑似危险房屋;对疑似危险房屋,各村应告知房屋所有权人或相关责任人需对房屋危险性进行鉴定。 日常工作联系人:镇城建办杨利泉 电话:62497227 附件:1.农房信息表 2.农房排查统计表 牟山镇人民政府 2017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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