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市人民政府关于确定花园新村六号地块危旧房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范围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16- 09- 07 10: 46 信息来源: 市动迁办 字体:[ ]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宁波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等有关规定,余姚市花园新村六号地块危旧房改造项目符合旧城区改建公共利益情形,确需征收房屋,现根据规划用地范围和房屋实际状况,确定该项目房屋征收范围为:余姚市梨洲街道花园新村15幢、15-1幢、15-2幢、16幢、17幢、18幢、18-1幢、18-2幢,及部分无门牌号房屋(详见征收红线图),共计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约10345平方米。
  特此公告。
  

余姚市人民政府
2016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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