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网上办税服务厅(金三版)注意事项
发布日期: 2016- 09- 18 10: 13 信息来源: 余姚市财税局 字体:[ ]

尊敬的纳税人:您好!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统一部署,宁波市税务机关将于2016年10月8日起正式启用金税三期系统,全市税务机关及纳税人均需通过金税三期系统办理各项涉税业务。金税三期系统上线后,网上办税服务厅将正式发布新的版本。在使用新版本(版本号为V5.0) 软件进行网上申报及涉税事项办理时,请您仔细阅读以下注意事项。
  一、申报相关事项如下:
  1、原系统中支持的更正在新版本中取消,申报成功未扣款的申报表可以作废,申报成功已扣款的申报表如需更正请到主管税务机关上门更正。
  2、启用总局要求的专项申报表,将原《通用申报表》改为《印花税纳税申报(报告)表》、《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税(费)申报表》、《残疾人就业保障纳税申报表》、《通用申报表》。
  3、新版《通用申报表》保留的征收品目为:个体户生产经营所得(带征)、企事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带征)、税后利润个人所得税带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
  4、《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纳税申报表(A类)》表内将填写方式由输入“累计”带出“本期”更改为输入“本期”带出“累计”。
  5、原《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查帐征收(A表)》和《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核定征收(A表)》合并为《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
  6、10月征期开通的申报表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表》、《房产税申报表》、《印花税纳税申报(报告)表》、《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税(费)申报表》、《残疾人就业保障纳税申报表》、《通用申报表》、《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纳税申报表(A类)》、《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纳税申报表(B类)》、《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如需申报其他税种请至各主管税务机关大厅进行申报。
  7、各申报表表样及勾稽关系根据总局标准进行了调整,具体详见客户端软件中纳税申报表模块的“填写说明”。
  8、财务报表根据财政部的最新表样进行了调整,若手工填写报表,在10月征期累计值和年初数不会自动带出,需手工填写。
  9、继续统一使用原CA证书登录; 软件使用最佳分辨率为宽屏模式(如1280*768,1366*768,1440*900,1920*1080)。
  10、因税(费)种信息以及纳税人基础信息根据总局要求进行了调整,可能造成税(费)种登记信息、投资人信息、应税财产信息不准确或产生差异,请纳税人在申报时仔细核对,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主管税务机关。
  二、个人所得税全员申报功能如下:
  11、全员申报功能升级为“金税三期扣缴系统”。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操作:(1)按照“金税三期扣缴系统”要求进行填报,详见“金税三期扣缴系统”中的操作说明。技术支持电话:400-711-2366。
  (2)通过客户端最上一行的“易税通”功能下载历史的全员申报员工信息和正常工资薪金数据,确认后导入到“金税三期扣缴系统”中进行填报。
  三、缴款相关事项如下:
  12、新版客户端继续提供税费缴纳功能,基本功能保持不变。对于逾期缴纳的税款,系统不再显示滞纳金金额,但在扣款时一并扣除。
  13、本次系统升级后,将提供7*24小时缴款服务,请您务必在征期结束前完成税费缴纳操作,以免被加收滞纳金或造成社保中断。
  四、网上办税服务厅(金三版)目前支持申报表申报、财务报表报送、社保费申报、税费缴纳四类功能,其他办税事项暂停服务,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随着金税三期系统的完善逐步恢复原有服务。
  业务支持热线:12366
  技术服务热线:400-884-0606。
  金税三期扣缴系统(个人所得税全员申报)技术服务电话400-711-2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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