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975282/2016-00332 | 内容分类: | 部门文件 |
文件编号: | 牟政发〔2016〕12号 | 发布日期: | 2016-04-2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责任处室: | 组织办 |
牟山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牟山镇大学生村干部考核办法》的通知 | |
各行政村、机关各办(所、中心、线): 一、考核对象 在职大学生村干部。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分年度综合评定、履职量化考核两个方面。其中年度综合评定40分,履职量化考核60分,总计100分。 三、考核方法 1、镇成立大学生村干部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镇组织办组织实施,各村党组织、镇纪委、联村干部共同参与。 2、组织大学生村干部述职,一般和村其他干部年度考核结合。 3、考核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评定等次。其中优秀等次人数,掌握在本镇参加年度考核的大学生村干部总人数的15%以内。 四、考核结果运用 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对大学生村干部培养、任用、奖惩和解聘的重要依据,按照考核得分情况发放相应考核奖。对考核优秀、称职的发放基本考核奖,并对考核优秀者给予通报表彰和一定的考核奖励;对基本称职的减半发放基本考核奖,镇党委对其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整改;对考核不合格者,不发放考核奖,并解除聘用合同。 附件:《牟山镇大学生村干部年度考评细则》 牟山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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