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文件 > 其他文件 > 部门文件
索引号: 002975389/2016-00580 主题分类: 政务综合类
文件编号: 四委〔2016〕26号 生成日期: 2016-09-1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责任处室: 四明山镇人民政府
中共四明山镇委员会关于召开中共四明山镇第十三次代表大会的决定

各行政村(居委)、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党组织:

根据上级工作部署和文件精神,经镇党委研究,决定召开中共四明山镇第十三次代表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会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统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执行中央、省、宁波市和余姚市委精神,紧紧围绕“绘出思路清措施实的好蓝图,选出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配出结构优功能强的好班子,换出心齐气顺劲足的好面貌”的目标,按照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牢固树立敢于担当、凭实绩用干部、群众公认、重视基层的导向,大力选拔自觉践行“三严三实”,政治强、懂专业、善治理、敢担当、作风正的干部,进一步优化领导班子结构,增强整体功能,为全面践行五大发展理念,顺利实现我镇“十三五”目标任务,努力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生态小镇提供坚强保障。

二、大会召开时间

中共四明山镇第十三次代表大会定于2016年10月下旬召开。

三、大会主要议程

1.听取和审议中共四明山镇第十二届委员会工作报告;

2.听取和审议中共四明山镇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

3.选举产生中共四明山镇第十三届委员会;

4.选举产生中共四明山镇纪律检查委员会;

5.审议通过《关于实施基层党建“整片推进、整镇提升”行动计划的意见》。

四、代表名额、构成比例和产生办法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四明山镇实际,确定中共四明山镇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51名。其中,镇、村(居委)、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党员干部代表的比例一般不超过60%(30名),年龄45岁以下的代表比例不少于50%(26名),妇女代表比例一般不少于22.9%(12名)。

镇党委根据党组织、党员分布情况划分选举单位,确定代表分配名额和结构要求。各选举单位根据镇党委分配的代表名额和结构要求,按“两推一选”的方式,实行差额选举产生,即各选举单位通过党员推荐和群众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根据多数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酝酿提出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经与镇党委沟通后,按照多于代表分配名额30%的比例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然后进行组织考察和联审联查,按不低于代表名额22%的差额比例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报镇党委审查批复后,召开选举单位党员大会,由全体党员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本选举单位出席镇党代会的正式代表,报镇党委审批。党代表产生后,进行集中公布。

五、镇党委、纪委组成人员名额及产生办法

中共四明山镇第十三届委员会设委员6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2名(其中1名由镇长兼任,1名专职副书记分管党群、政法工作),其他委员3名(分管纪检、组织、宣统工作)。人武部部长、派出所所长根据工作需要进镇党委班子,不计入领导职数,派出所所长不参加选举,人武部部长根据要求需参加选举。镇纪律检查委员会设委员3名,提名候选人4名;其中设书记1名(由党委委员兼任)。

镇党委委员、纪委委员采用差额选举方式产生,差额比例不低于20%。镇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在新一届党委、纪委委员全体会议上以等额选举方式产生。

六、加强领导,确保大会胜利召开

召开镇第十三次党代会,是全镇广大党员和干部群众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全镇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做好代表选举工作,并以此为动力,全面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大力推进基层党建全面提质。全镇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精神,团结进取,务实创新,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饱满的政治热情,扎实抓好当前的各项工作,以实际行动迎接镇第十三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



中共四明山镇委员会

2016年9月18日

打印 关闭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