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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972698/2014-19124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文件编号: 余政发〔2014〕58号 生成日期: 2014-09-2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责任处室: 市政府办公室
余姚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余姚市第六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大对我市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力度,加快我市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进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浙江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认真调研、严格遴选和媒体公示,市政府决定,对余姚市第六批共40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予以公布。
  请各地各部门严格按照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切实做好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和利用工作,充分发挥文物保护单位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附件:余姚市第六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余姚市人民政府
  2014年9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办公室,市人武部,市法院,市检察院。
  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9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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