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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對"未富先老" 貴州政協:建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制

2008-04-29字體:【
 

時間:2008/04/29 作者:黃瑤 吳嘉甫 劉鴻庥 來自:人民政協報

 
  按照國際通用標準,我國已在1999年進入老年型社會,貴州在2004年進入老年型社會。從國際上看,一些發達國家在進入老年型社會時,人均國內生產總值一般都在5000美元以上,而我國進入老年型社會時僅為840美元,貴州省僅為518美元。這種“未富先老”的情況,已成為我國的重要國情之一,在欠發達省區,尤其是欠發達省區的農村更為嚴重,必須引起高度重視。

  人口老齡化問題凸顯

  2007年,貴州省政協對全省農村“未富先老”情況進行了一次全面調查,有幾個問題較為突出:

  一是農村“未富先老”現象凸顯。2000年全國第五次人口普查時,貴州省60歲以上人口只佔人口總數的8.8%,而據2005年1%抽樣調查,全省60歲以上老年人已佔總人口的12.45%,5年間增加了近四個百分點。農村老齡化尤為突出,而農民又主要靠體力勞動謀生,老年人體力不如年輕人,其收入水準自然偏低,“未富先老、老後更貧”現象隨之產生。

  二是農村“空巢老人”和“留守兒童”問題突出。根據貴州省統計局2005年1%人口的抽樣調查資料推算,全省外出流動人口達890萬,多數為農村人口。其中,15歲至50歲人口占80%以上。在省政協調查的村寨中,農村青壯年勞動力外出打工多的達90%,少的也有45%,留在家中的多為60歲以上的老人和15歲以下的孩子。導致“留守老人和兒童”生活困難,傳統的居家養老方式受到嚴峻挑戰。

  三是社會救濟體覆蓋面偏小。目前,由於各級政府的高度重視,貴州省已基本上實現了對農村“五保戶”的全面供養,但因政府財力有限,資金投入不足,覆蓋面還很小,農村多數需要救濟扶助的老年人還不能得到相應的扶持。

  制定措施 應對“未富先老”

  貴州省農村的“未富先老”和由此帶來的系列問題,在全國農村特別是西部欠發達省區農村也不同程度存在著,需要中央高度重視並統籌解決,為此建議:

  一、積極應對農村“未富先老”。要結合各地實際,制定和落實老齡事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把逐步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養老保障體系建設作為重點,構建以居家養老為基礎、社區服務為依託、機構照料為補充的養老服務體系。

  二、大力發展農村經濟,增加農民收入。在老齡事業的發展中高度重視農村“未富先老”問題,進一步加強老年人權益保障的法制建設,建立健全相關的法律法規。鼓勵外出務工人員返鄉創業,政府要為返鄉創業人員創造寬鬆的政策環境,引進企業讓農民就近就業。重視發揮有勞動能力和一技之長老年人的作用,使他們“老有所為”。

  三、弘揚家庭傳統美德,鞏固農村居家養老基礎。加大宣傳力度,弘揚中華民族的家庭傳統美德,大力弘揚子女贍養、家庭養老和鄰里互助的優良傳統,把營造敬老、愛老、助老氛圍作為新農村鄉風文明建設的重要內容,鞏固農村居家養老的基礎。建立老年人法律援助中心,確保農村老年人的合法權益,對拒絕贍養或虐待老年人的行為,要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四、探索建立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要積極探索建立與農村經濟發展水準相適應、與其他保障措施相配套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當前,既要鞏固家庭養老基礎,又要因地制宜地探索建立與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準相適應的多種形式的社會養老制度,在有條件的地方進行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試點。要注意形成個人、集體、政府和社會共同籌資的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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