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变动:
允许公司股权作为注册资本出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浙江省工商局近日出台了《公司股权出资登记试行办法》,允许投资人以其持有的公司股权作为出资,投资于其他公司。
允许公司股权出资的范围是:
一、投资人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自然人(不包括港澳台人士)或境内企业。
二、股权公司是在本省登记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
三、被投资公司是在本省登记注册的进行改制、重组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
目前,市行政服务中心工商窗口,已正式可受理股权出资的公司登记。
工商窗口
2008年5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