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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大庆市加快发展服务外包产业若干意见》和《大庆市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暂行办法》(经2007年4月18日市政府八届三次常务会议通过)规定,在大庆服务外包产业园注册经营并经认定的服务外包企业,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服务外包企业租用园区内办公和业务用房的,政府给予租赁费用补贴。补贴标准为前3年10元/月•平方米(大庆平均房租为10元/月•平方米,含物业费和采暖费),第4年和第5年为5元/月•平方米。服务外包企业享受补贴的房屋面积按服务外包从业人员每人4平方米(建筑面积)为上限计算。
2.园区服务外包企业租用数据专线的,给予租赁费用30%的补贴,每年补助金额不超过30万元,补贴期限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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