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0281309084337F/2026-85517 | 主题分类: | 农业 |
| 文件编号: | 余政发〔2025〕8号 | 生成日期: | 2026-01-05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责任处室: | 余姚市政府办公室 |
| 规范性文件 统一编号: |
有效性: |
| 政策解读: | |
| 政策图解: |
| 余姚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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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25〕9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浙政发〔2025〕15号)和《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甬政发〔2025〕76号)要求,切实做好我市第四次农业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目的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摸清我市“三农”家底,客观反映我市农业发展新情况、乡村建设新面貌、农民生活新变化和农村改革新成效,为科学制定“三农”政策、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地提供坚实的统计信息支撑。 二、总体安排 (一)普查对象和范围。普查对象为在我市境内的下列个人和单位: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普查行业范围包括: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二)普查内容和时间。普查主要内容包括:农业生产条件、粮食和大食物生产情况、农业新质生产力情况、乡村发展基本情况、农村居民生活情况等。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6年12月31日24时,时期资料为2026年年度资料。 三、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领导任组长的余姚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组织和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负责普查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普查任务完成后,领导小组自动撤销。各乡镇(街道)、中意宁波生态园开发建设指挥部、余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余姚工业园区管委会、余姚市融湾新城开发建设管理中心要设立相应工作专项组,认真组织实施本地区普查工作,并充分发挥村(居)民委员会的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二)强化部门协同。各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涉及普查宣传动员方面的事项,由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负责和协调;涉及普查数字化应用项目审批方面的事项,由市发改局负责和协调;涉及农村公共法律服务数据共享方面的事项,由市司法局负责和协调;涉及普查经费保障方面的事项,由市财政局负责和协调;涉及乡村振兴,农作物种植业、渔业、畜牧业和林业普查等方面的事项,由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各自职能协同参与实施;涉及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名录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共享方面的事项,由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和协调;涉及农村教育、户籍人口、社会治理及社会救助、社会保险、普查用电子地图及农业用地、交通、水利、文化、体育、医疗卫生、金融、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及为农服务、气象等方面数据共享及普查协助事项,分别由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医疗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局、市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市供销联社、市气象局负责和协调;涉及公共数据归集共享方面的事项,由市数据局负责和协调;涉及普查业务方面的事项,由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余姚调查队负责和协调;其他有关单位也要按照各自职能,积极支持配合普查工作。 (三)强化要素保障。普查所需经费,按现行经费渠道由市、乡镇(街道)分级负担,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到位。各级普查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可聘用或按规定从相关单位商调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及时支付聘用人员劳动报酬,保证商调人员在原单位的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不变。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支持普查机构商调人员集中办公。 四、有关要求 (一)坚持依法开展普查。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等开展(配合)普查,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伪造和篡改普查数据,未经批准不得对外发布普查数据。对于普查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应严格保密;普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用于统计以外的目的。对普查工作中的违纪违法行为,依规依纪依法予以处理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 (二)确保普查数据质量。坚守数据质量第一原则,严格执行普查方案,加强普查指导培训,规范普查流程,强化数据质量检查核查,切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信。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和岗位责任制,完善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严肃普查纪律,坚决杜绝各种人为干预普查数据的行为。 (三)提升普查信息化水平。积极利用公共大数据加强普查清查摸底和数据审核比对,深化人工智能在普查培训、入户登记、数据处理中的应用探索,依托卫星遥感、无人机等技术开展主要农作物播种面积、设施农业状况测量,采取网上填报与手持电子终端相结合的方式采集普查数据,综合运用农业经营主体直报试点和村级起报的统计改革成果,提升普查数据采集处理效率。 (四)加强普查宣传引导。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村(社区)要会同宣传部门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采用多种手段广泛深入宣传第四次农业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全社会积极参与,为普查顺利实施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余姚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余姚市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余姚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李 丽 副组长:马 力 市政府办公室 柳雅敏 市统计局 熊建明 国家统计局余姚调查队 陈 杰 市农业农村局 成 员:韩杭城 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 舒敏敏 市发改局 孙申乔 市教育局 姚永尧 市公安局 吕 铖 市民政局 戴素君 市司法局 赵建军 市财政局 张云丽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邹小华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姜军山 市交通运输局 鲍文建 市水利局 魏建锋 市农业农村局 杨 丰 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卢素芬 市卫生健康局 高 巍 市市场监管局 余 立 市医疗保障局 周少亥 市数据局 吴铁成 市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胡 云 市供销联社 邬立辉 市气象局 孟思婧 市统计局 毛华芬 国家统计局余姚调查队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市统计局孟思婧兼任,普查工作结束后,该领导小组自行解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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