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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余姚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6- 01- 26 15: 30 浏览次数: 字体:[ ] 信息来源: 余姚市民政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规定编制本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紧扣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养老服务、殡葬管理、社会组织管理和慈善事业等重点领域,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以公开促透明、以透明强监督,全面落实主动公开职责,保障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

2025年,我局通过各类平台主动公开信息262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信息214条,主要包括公告公示、法规公文、政府决策、工作信息、行政执法、人事信息、财政信息、重大民生信息等;“名邑为民”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48条,主要包括公告公示、工作动态等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

2025年,我局办理依申请公开信息1件,严格依规完成答复。全年未有因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明确各类公开信息的责任科室和公开时限,将公开责任层层压实到岗、落实到人,确保公开工作规范高效推进。同时,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工作机制,按照经办人初审、业务分管领导复审、信息公开分管领导终审的流程,对拟公开信息进行全面审核,切实保障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和合规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着力构建多渠道融合的信息公开体系,以余姚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为主阵地,同步运营“名邑为民”微信公众号平台,丰富信息发布载体与形式,提升平台互动性和便民服务效能。通过整合平台资源、优化栏目设置,为群众快速查询民政领域政策文件、办事指南及最新资讯提供便利,切实增强信息公开的实用性与便捷度,更好满足群众对民政信息的多样化需求。

(五)监督保障

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考核体系,明确职责分工,压实各科室主体责任,形成闭环管理机制。主动接受社会评议和公众监督,广泛吸纳意见建议,持续改进工作作风与服务质量。全年未发生需要追究相关责任的情况,通过健全监督保障机制,确保各项公开要求落到实处,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75.075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平稳有序,但与新时代政务公开要求仍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为公开形式与内容的创新力度不足、工作队伍专业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等问题。

下一步,我局将坚定不移深化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目标,聚焦短板弱项,靶向施策发力。一是强化创新驱动,丰富公开载体,优化内容供给,增强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夯实队伍建设,通过专题培训、业务交流等方式,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与履职能力;三是健全长效机制,推动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切实以公开透明的政务服务回应群众期盼。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没有针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发生过举报、投诉情况。全年未发生公开信息与实际应公开内容明显不符的事件,没有发生泄密或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以及不符合《条例》、《规定》要求的其他情况。本年度受理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不涉及收费情形,无相关收费通知发出,也未产生实际收费行为。

2025年余姚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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