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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市司法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6- 01- 16 11: 26 浏览次数: 字体:[ ] 信息来源: 市司法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规定编制本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组织机构、法规文件、权力清单、财政信息、统计信息、公告公示、行政复议等。截至2025年12月31日,我局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主动公开信息250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36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214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5年,我局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条,一条为主动公开,另一条为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调整范围;今年收到提案建议3个,均已按时答复。从申请处理情况看,受理的依申请公开申请全部及时答复。

2025年截至12月,我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094件,接待来电咨询18312人次、来访咨询2878次,值班律师提供认罪认罚法律帮助1148件,公共法律服务一事一评满意率达99.44%。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执行《余姚市司法局“三审三校”制度》,对拟发布的信息进行政治性、法律性、规范性全面审查,全面规范信息采编、审核、发布流程。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5年,余姚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我局发布重要工作动态的有力渠道;“法治余姚”微信公众号作为回应社会关切的重要渠道,持续规范运营,平台落实政务新媒体管理要求,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全年积极做好公众号的日常维护与信息发布工作,有效提升了法治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全年累计发布信息214条。

(五)监督保障。

2025年,我局持续完善政务公开监督保障机制,严格对照国务院、省、市年度工作要求,结合司法行政重点任务明确政务公开要点;组织开展网络舆情应对专题培训,强化全员公开意识。主动通过政府网站、“法治余姚”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及时公开信息、回应关切,未发生因公开问题引发的投诉,健全责任追究机制,明确科室与人员责任,未发生因公开工作不力被问责的情况。下一步将继续强化监督,不断提升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与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项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转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转结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25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稳步推进,但也清醒认识到以下不足:一是政策解读方式仍较为传统,依赖文字表述居多,图表、视频、案例解读等可视化、互动化形式运用不足,影响传播效果和公众理解;二是部分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提升,尤其动态类、过程类信息发布偶有滞后,与公众实时信息需求存在一定差距。

(二)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已在工作中持续改进:一是着力构建多元化政策解读体系,在用好网站、12348热线、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基础上,探索采用图文解读、短视频说明、在线答疑等形式,增强政策传达效果;二是强化信息公开时效管理,完善信息发布流程,推动业务科室落实“应公开尽公开、快公开准公开”要求;三是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围绕法律援助、社区矫正、普法宣传等群众关切领域,深化重点信息公开,提升信息服务的实用性、可及性。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对标上级要求与公众期待,进一步创新公开方式、压实发布责任、拓展公开深度,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本机关并未向任何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用,信息处理费收费0元。

(余姚市司法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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