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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市人民法院开展诚信宣传活动 善意执行促诚信
发布日期: 2026- 08- 31 16: 10 浏览次数: 字体:[ ] 信息来源: 市人民法院


依法履行义务、诚信履约,是当事人应尽的责任,也是推动执行案件顺利执结的重要基础。为进一步加强诚信宣传,引导当事人树立守法守信意识,余姚市人民法院通过灵活适用执行措施、强化释法明理,成功执结一起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案件。在执行法官的依法引导和督促下,被执行人陈某克服经济困难,在五个多月内主动履行赔偿义务,累计支付款项80余万元。

该案中,陈某因交通事故需承担80余万元赔偿责任。法院经查控发现,陈某除少量银行存款外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依法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但陈某从事外贸工作,限制高消费后业务受到影响,收入明显减少,履行能力进一步下降。执行法官综合研判后,在启动司法救助、缓解申请人困难的同时,积极开展释法明理,促成双方达成分期付款和解协议。

此后,陈某重新投入工作,在保障基本生活的前提下,积极将收入用于清偿债务,并在亲友帮助下多方筹措资金。10万元、30万元、10万元、10万元、16万元……一笔笔款项按期汇入法院账户,五个多月内,80余万元赔偿款全部履行到位,案件顺利执结。陈某以实际行动兑现了承诺,也体现了主动履行、诚信履约的责任意识。

善意执行既体现司法温度,也离不开当事人的诚信履约。该案也提醒广大群众,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依法履行,主动履约、诚信守约是当事人应尽的责任,也是推动执行案件顺利执结的重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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