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解读:《余姚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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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修订背景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完善国家应急管理体系,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和急难险重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保障能力。”近几年来,在气候变化的大背景下,全球极端天气事件呈现增多趋势,我国暴雨洪涝、高温干旱、台风、强对流天气、低温雨雪冰冻等灾害风险也呈现多发、频发态势。原余姚市2014年12月8日印发实施的《余姚市自然灾害灾民救助应急预案》已无法适应当前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新形势和全新的防灾减灾救灾机构运行实际。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修订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总体部署,建立健全应对自然灾害救助体系,规范应急救助行为,提升应急救助能力,最大程度减少自然灾害造成的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有必要修订并实施《余姚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旨在全面充实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分级指标和应对措施,增强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二、修订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调查制度》《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自然灾害应急避险中人员强制转移的决定》《浙江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宁波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和《余姚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文件。 三、政策解读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发生自然灾害的市级应急救助工作。当毗邻区(市)发生重特大自然灾害并对我市行政区域内造成较大影响时,按照本预案开展市内应急救助工作。发生其他类型突发事件,根据需要可参照本预案开展应急救助工作。 (二)修订主要内容 1.总体框架 本预案共8章:总则、组织指挥体系、灾害救助准备、应急响应、信息报告和发布、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保障措施、附则。 2.组织指挥体系 (1)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市防减救灾委)为综合协调机构,统一领导、指挥、协调全市自然灾害救助工作。 (2)市防减救灾办设在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日常事务。 (3)组建专家组,为防灾减灾救灾决策提供咨询支持。 3.灾害救助准备 气象、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及时通报预警信息。市防减救灾办开展灾情预评估,视情采取应急值守、转移人员、调拨物资等措施。 4.应急响应 (1)响应分为四级(由低到高为四、三、二、一级)。 (2)启动条件基于死亡失踪人数、转移安置人数、房屋损毁、缺粮缺水需救助人口等指标。 (3)明确各级启动程序与措施,一级响应由市防减救灾委主任启动并组织协调。 5.信息报告和发布 按国家统计制度,统筹灾情信息收集、分析、上报和发布,确保及时准确、权威统一。 6.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 (1)评估过渡期生活救助需求,及时拨付资金。 (2)各级政府负责倒损住房恢复重建,相关部门指导督促。 (3)实施冬春生活救助,保障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7.保障措施 明确资金、物资、通信、避难场所、人力、社会动员、科技、宣传培训与演练等保障内容。 (三)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2025年11月12日起实施。 四、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余姚市应急管理局 解读人:余锋 联系方式:0574-89554859 原文链接: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余姚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 图解链接:图解:《余姚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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