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2972698/2025-65944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 文件编号: | 余政发〔2025〕7号 | 生成日期: | 2025-08-15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责任处室: | 市政府办公室 |
| 规范性文件 统一编号: |
BYYD00-2025-0003 | 有效性: | 有效 |
| 政策解读: | http://www.yy.gov.cn/art/2025/8/15/art_1229143481_1815551.html |
| 政策图解: | http://www.yy.gov.cn/art/2025/8/15/art_1229143482_1815552.html |
| 余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余姚市2025年空气质量改善攻坚暨提质进位行动计划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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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 现将《余姚市2025年空气质量改善攻坚暨提质进位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余姚市2025年空气质量改善攻坚暨提质进位行动计划工作要点》由市美丽余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印发。 余姚市人民政府 2025年8月15日 余姚市2025年空气质量改善攻坚暨提质进位行动计划 为聚力打好“十四五”大气治理“收官战”,推动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以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省和宁波市有关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部署和2025年市政府工作报告有关要求,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主要目标 以实现空气质量提质进位为目标,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气,强化重点领域系统治理、重点区域集中攻坚、重要时段联防联控,以“每小时必争、0.1微克必争”的攻坚态势,以非常之策打好治气工作“突围战”。2025年,完成宁波市下达的空气质量考核目标,PM2.5年均浓度稳中有降,力争在全省排名明显进位,全面消除重度以上污染天气,完成上级下达的减排目标。 二、主要任务 (一)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上马,新(改、扩)建项目严格落实“十项准入要求”。推进产业结构升级调整,开展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依法依规加快推动重点行业落后低效产能退出。大力推广使用绿色建材。推进产业集群升级改造,大力推进小微企业园提质升级,主导产业集聚度一般不低于70%,新增高星级小微企业园1家以上,力争创建三星级绿色工厂50家以上,省级以上绿色示范企业4家。深入开展涉气产业集群专项整治,完成化工、电镀行业整治提升,巩固木质家具、烧结砖、建材石材等涉气行业整治成效。 (二)优化调整能源结构。落实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新改扩建用煤项目依法实行煤炭减量替代。原则上不再新增自备燃煤机组,推动具备条件的既有自备燃煤机组淘汰关停。实施涉煤企业用煤常态化在线监测。加快绿色能源基础设施建设,2025年,全市地方用煤控制在46.4万吨以下,腾出存量用能空间6.6万吨标煤以上,新增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装机15万千瓦以上,城镇天然气消费量1.7亿立方米左右。规上工业能耗强度下降3.5%以上。清零淘汰35蒸吨/小时燃煤锅炉,开展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和2蒸吨/小时及以下生物质锅炉淘汰“回头看”。新(改、扩)建加热炉、热处理炉、干燥炉、熔化炉原则上采用清洁低碳能源,燃料类煤气发生炉实施清洁能源替代,逐步淘汰间歇式固定床煤气发生炉。 (三)优化调整交通结构。新增或更新出租、城市物流配送、轻型环卫等车辆中,新能源车比例不低于80%。全市新能源混凝土运输车保有量达到上级要求。淘汰国四及以下柴油货车910辆以上。贯彻执行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全域禁行要求,进一步扩大限货区域中心区和核心区范围。构建重点车辆“一车一档、一企一账”档案管理体系。力争主干道通行效率再提升10%。积极谋划制定西环高架货车限行方案。燃煤火电、钢铁企业大宗货物清洁运输比例符合行业整体要求。基本淘汰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叉车、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完成老旧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230辆以上、淘汰各类老旧农机96台(套)以上。 (四)深化工业领域废气治理。加快推进水泥、生活垃圾焚烧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无法稳定达到超低排放限值燃煤火电、自备燃煤锅炉实施烟气治理升级改造。推动企业开展绩效等级提升,加快培育一批大气污染防治绩效先进企业,全市开展绩效A/B级、引领性企业培育20家,新增绩效先进企业2家及以上。实施低效失效废气治理设施排查整治攻坚,9月底前完成低效失效治理设施提升30个。推动全市VOCs治理活性炭全流程监管服务体系提质扩面,全市力争纳入监管平台企业数超450家,其中纳入活性炭再生服务中心体系数量达到180家以上。新增实施低挥发性有机物物料源头替代企业26家。完成2个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整治提升。 (五)深化面源污染综合治理。 1.强化扬尘源全方位治理。实施建筑工地(拆迁地块)扬尘防治实名制管理,建立监管责任清单。对保障区内扬尘管控不到位的工地(地块)组织市级专项帮扶。指导督促各类工地落实落细具体扬尘管控标准要求,将扬尘管控纳入工程造价。提高建筑工地扬尘检查频次和力度,对违规行为采取分级惩戒措施。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25%以上。落实拆迁工地全过程扬尘管控,对落实不力的项目采取约谈警告、联合执法等方式倒逼。摸排重点区域停车场硬化和工程车辆集聚停放情况,强化裸土扬尘管控,临时裸土需用沥青、碎石等硬化。重点区域主干道路推广提级清扫保洁作业模式。 2.强化矿山扬尘污染防治。对全市持证矿山、废弃矿山治理项目严格落实扬尘防治措施。新建矿山原则上采用皮带长廊、水运、铁路等清洁运输方式,鼓励采用新能源运输车辆和矿山机械。到2025年,累计完成3处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推动干散货码头进行堆场抑尘设施建设和物料传输系统封闭改造。 3.实施秸秆综合利用和露天禁烧攻坚。加大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和收储体系建设,累计建设秸秆标准化收储中心20家及以上,建成规模化秸秆综合利用主体8家及以上,组建本地秸秆专业打捆收集队伍20支及以上。严格落实露天禁烧“1530”闭环机制。打通农田废弃物“户集-村收-镇运”网络,持续开展政策宣传引导。在火情高发时段激活露天火情应急强化管控,组织三部门对火情多发区域实施联合精准帮扶,视情继续启动市直部门入驻帮保工作机制。秋冬季开展“焦泥堆”夜查行动。 4.实施恶臭异味消除攻坚。聚焦解决一批群众身边的恶臭异味信访问题,全年整改完成涉恶臭异味信访投诉突出问题2个及以上。巩固中意宁波生态园和余姚工业园区“清新园区”建设以及小曹娥工业园区恶臭异味深度排查治理成果,完成经济开发区“清新园区”建设。 5.严格落实餐饮油烟治理要求。完成主城区露天烧烤禁设区划定工作,取缔禁止区域内的露天烧烤。用好油烟在线监测系统,督促大中型、小型餐饮服务单位分别每月、每季度至少清洗一次油烟净化设备。推进“餐饮禁设区”禁止准入名录动态更新。 6.强化烟花爆竹燃放管控。调优烟花爆竹禁限放政策,抓好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查处力度。加强对烟花爆竹批发销售经营单位管理,缩减经营单位规模数量,严厉查处无证经营、跨店经营、流动兜售等非法行为。主城区要在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实施应急管控,科学设立疏导点,严防因烟花爆竹燃放出现重污染天气。 (六)加强污染天气应对。 1.实施夏季污染防治攻坚,加强储油罐油气回收,开展加油站双层油罐使用情况排查。引导市政工程、工业企业涉VOCs施工和加油站装卸油避开臭氧易发时段。抢抓时机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2.实施秋冬季污染防治攻坚,加强政企协商减排,优化“长大重”和“秋冬季”减排清单,提早、提级应对污染天气,分级分类持续实施攻坚减排(A类)、强化减排(B类)。强化重点协商减排企业大气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维护,深入诊断重点企业排放状况。迭代更新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完善直通一线的快速响应工作机制。开展大气扩散气象条件预报,强化会商研判。 3.深化“13510”重点区域空气质量分级分区管控机制。健全大气环境“天空地”一体监测网络,整合各类监测监控资源,加强数据分析运用,提高发现问题能力和智慧监管水平。依托雷达高值线索、空气监测站高值,建立线索快速交办机制。阳明街道和兰江街道在核心区域对所有涉气源开展地毯式核查,建立点位清单、问题清单、措施清单,抓好问题整改,提升近源管控水平。建筑工地扬尘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持续扩面,监测监控数据参与近源污染管控分析。推动企业安装工况、用电、用能、视频监控等设施。提升大气环境执法装备水平,拓展非现场监管手段应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大气办加强统筹协调、监督帮扶,制定年度攻坚“三张清单”,细化目标、措施、时限,督促指导各地抓好年度治气任务落实。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牵头本领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各地对本区域内空气质量改善工作负总责,明确大气污染防治分管领导,建立协调有力、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二)强化责任落实。实施空气质量分级预警,一图展示各地空气质量状况,实施分色亮灯。制定分解年度治气任务目标,定期调度进展情况。开展治气业务培训,对进度明显滞后的乡镇街道,视情进行专项帮扶。落实“长牙齿”城市面源督办机制,对大气面源“放心督、大胆办”,对已整改销号问题出现反弹恶化情况,集中约谈当事单位责任人并重点跟踪。引导各地引入专业力量开展涉气问题排查、行业整治任务推进、污染预警响应等工作。 (三)加强要素保障和政策引导。积极争取做好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等补助资金。强化治气科技支撑,加强大气污染成因、传输规律、来源解析和防控对策研究。积极探索集约建设、共享治污等新模式,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治气案例。 本行动计划自2025年9月18日起施行。 政策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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