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余姚市马渚镇大将桥村的不动产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序号
姓名
所在村
证号
声明人
备注
1
符志海
马渚镇大将桥村
余集用(1999)021965313号
2
杨安芳
余集用2013第00211号
黄兰贞
特此声明。
2025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