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务动态 > 专题专栏 > 往期回顾 > 不动产登记专栏 > 不动产登记公告
不动产权证书(明)作废公告
发布日期: 2025- 08- 14 16: 22 浏览次数: 字体:[ ] 信息来源: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浙(2023)余姚市不动产权第0016549号

余姚嘉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余姚市陆埠镇溪上云庐地下室车位792


公告单位:余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8月14日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