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保管不善,坐落于余姚市城区兰墅公寓26幢404室的余国用2015第07726号/A1510313不动产权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方百丰
2025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