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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明)作废公告
发布日期: 2025- 07- 25 16: 33 浏览次数: 字体:[ ] 信息来源: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浙(2022)余姚市不动产证明第0015669号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支行

余姚市城区阳光水岸12幢507室


2

余国用2012第01491号/A1201902

陈力浓

余姚市城区阳光水岸12幢507室


3

浙(2022)余姚市不动产权第0015697号

余姚锦好置业有限公司

余姚市朗霞街道漫悦湾(二期)地下室充电车位777


公告单位:余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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