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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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8月1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余姚市梁弄镇四明路218号梁弄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62355076
公告单位:余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 年7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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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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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8月1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余姚市梁弄镇四明路218号梁弄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62355076
公告单位:余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 年7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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