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5- 07- 01 11: 13 | 浏览次数: | 字体:[ 大 中 小 ] | 信息来源: 大岚镇 |
索引号 | 72810438X/2025-64564 | ||
组配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大岚镇 |
生成日期 | 2025-07-0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公示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余姚市大岚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批后公布 | |
《余姚市大岚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已由宁波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现根据《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相关要求,将规划主要内容公布如下: 一、规划范围 本规划范围为大岚镇国土范围,规划范围总面积6394公顷。 二、定位与目标 规划定位:省级旅游度假区核心资源特色的精致小镇。 功能指引:浙东生态文旅小镇、山地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 发展目标:紧扣“赓续红色血脉、守好红色根脉”主线,在传承红色基因、老区精神的同时,贯彻新发展理念,紧密结合当地实际,全力实现新渠道、新环境、新成果、新突破和新高度的跨越,开启高质量发展建设新时代共同富裕浙东文旅小镇新征程。依托大岚的“高山台地 ”特色生态环境,万亩茶园和百亩柿林优质资源,原乡古村、民风民俗、道家文化、红色文化等浓厚文化底蕴,打造集生态观光、乡村度假、文化体验、户外运动、休闲度假功能为一体的山地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 人口规模:预测至2035年,镇域常住人口达到约0.80万,城镇化率达到48%,常住城镇人口达到0.38万。 三、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大岚镇全域构建“一心、两轴、六片”的国土空间结构。 一心:依托镇区打造公共服务核心,服务全镇。两轴: 以213省道、214县道为发展轴,联动周边功能节点,构建城镇发展轴。六片: 旅游服务片,依托镇区提升综合服务能力。因地制宜,打造高山云茶观光片、浪漫花海体验片、生态文化休闲片、四窗岩运动探险片、阳明文化养生片全域旅游格局。 四、空间控制线细化落实 细化落实三条基本控制线。到2035年,落实耕地保有量不低于473.47公顷,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465.60公顷;划定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为1856.56公顷;落实城镇开发边界51.72公顷。 细化落实城市蓝线、城市绿线、城市黄线、城市橙线、城市紫线、道路红线等城市重要控制线,细化落实基础设施控制线、灾害防治控制线、历史文化保护线等其他空间控制线,划定村庄建设边界。 五、用途分区和用地布局规划 遵循全覆盖、不重叠的基本原则,细化落实上位规划确定的规划用途分区。大岚镇一级分区包括生态控制区、农田保护区、城镇发展区、乡村发展区和其他保护利用区。其中,城镇发展区进一步细分为居住生活区、综合服务区、商业商务区、绿地休闲区、战略预留区;乡村发展区进一步细分为村庄建设区、一般农业区和林业发展区;其他保护利用区主要包括矿产能源发展区。 大岚镇以保护补充耕地、优化其他农用地、合理保障管控建设用地、稳定其他用地为导向,保持城镇建设用地适当增长,通过“增减挂钩”,不断优化用地内部结构和用地布局。 六、公共服务设施体系规划 大岚镇坚持以人为核心,完善教育、医疗、养老、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布局,构建镇、村两级公共服务生活圈。规划形成1个30分钟镇级公共服务生活圈、1个15分钟社区生活圈、多个5分钟乡村生活圈。结合城乡生活圈完善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社会福利等设施保障和用地布局,全面提升公共服务功能。 七、综合交通体系规划 大岚镇规划形成“干线公路+乡村道路”综合交通体系。干线公路网规划由国省道和区域性干道形成“一横一纵”的干线公路网格局,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完善公交场站及公交线网建设,持续增加社会停车场供给,持续提升镇域交通设施。 八、历史文化保护规划 挖掘大岚镇历史文化资源及其价值、特色与内涵,保护古镇格局和历史风貌,保护镇域范围内已界定的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及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国家级历史文化名村1处,保护市级文物保护单位4处,保护历史建筑3处;保护好自然山水与历史文化遗产有机结合的整体环境;实现历史文化传承与现代化建设相得益彰。 九、国土综合整治与修复 坚持保护优先,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筑牢生态屏障。合理控制国土空间开发强度,做好分阶段时序管控,加大存量用地挖潜力度,引导土地复合利用。大力推进“多田套合”和土地综合整治“一块地”集成改革,全面提升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十、规划传导与数据库建设 以城镇开发边界、行政边界为基础,结合相对稳定的地理、交通边界,将大岚镇全域划分为城镇、乡村两类详规编制单元。明确各详规编制单元的边界、类型、编码、约束性指标、空间控制线等。 依据乡镇级规划数据库建设标准和数据汇交要求,形成乡镇级规划数据库,纳入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作为详细规划编制和审批的基础和依据,维护国土空间规划的传导性、约束性、权威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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