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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明)作废公告
发布日期: 2025- 06- 09 09: 06 浏览次数: 字体:[ ] 信息来源: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A0035683

叶敏

余姚市余姚镇健康路109-2号307室


公告单位:余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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